耶利米書 第 11 章

四、西乃之約的破壞 11:1-13:27

◎大部分的學者認為這段是在約西亞在位時,希勒家發現律法書之後(西元前621年左右),引起的宗教改革期間,耶利米的預言。

(一)重申聖約的內容,並且猶大人既然不守聖約,上帝就一定會照約處罰。11:1-17

1.上帝重申出埃及時與以色列人立的西乃之約。11:1-5

○本段與申命記的內容十分相似,11:3-5申 4:20;27:15-26相似,其他內容、用詞也與申命記其他地方類似。

●「約」:「契約」、「結盟」。被擄前的先知比較少提到「約」的觀念,此處是耶利米書最早提到「約」的地方。

●「這約的話」:在這段經文出現四次(11:2,3,6,8)

●「鐵爐」:「鍛鐵爐」、「鐵的鎔爐」。鐵的熔點比銅高,是當時的人認為很難加工的金屬,「鐵爐」就是「極大的苦難」之意。

●「流奶與蜜之地」:埃及的文獻、烏加列史詩都提到迦南地是一個豐富自然資源,農產豐盛的地方。

●「阿們」:「真正地」、「確實地」。事實上申 27:15-26中上帝每宣告一個咒詛,以色列人就喊「阿們」一次,此處耶利米的「阿們」與申命記的景況呼應。

◎「約」:當時的約有以下三種:(1)「平等條約」。立約雙方達成協議,又向各自敬拜的神明立誓遵守(創 31:44-54)。(2) 「藩屬之約」。藩屬國有自主權,但可獲得君主國的保護,但要進貢效忠。

(3) 「詔賜之約」。關乎君王的分封。一般認為摩西的約屬於第二類。這類「藩屬之約」通常有以下的部份:(a)「序」:指出君王的身份(出 20:2; 申 1:1-4);(b)介紹這位君王,從他過去的恩惠寫到未來繼續效忠的動機(出 20:2; 申 1:5-4:43);(c)綱要性的應對和無條件的效忠(出 20:3-8; 申 5:1-11;32);(d)詳列君臣的關係,並藩屬國之間的關係(出 20:22-23;33;申 12:1-26:15);(e)藩屬國不忠的咒詛和忠信的祝福(利 26;申 27-28);(f)呼喚出立約的證人(申 30:19;31:28 以「天地」為證人)。一般認為先知們的警告都出自背約的咒詛。
2.上帝要求耶利米公開宣告,要求猶大人聽從、遵行西乃之約,因為猶大人的祖先也沒有遵行,導致約中的咒詛臨到。11:6-8

11:7-8在七十士譯本中僅留下「他們卻不聽從」,其餘都沒有出現。

●「切切誥誡」:「告誡」,是「堅決聲明」、「正式的勸告或禁止」的意思。原文是連續兩個「告誡」加強語氣,和合本就翻譯為「切切誥誡」。

11:7這一節有三個 SNH 05749 ,前兩個是用來加強語氣,第三個則是重複前面的動詞 ,用以表達「不斷地」的意思。

3.上帝對耶利米說:猶大人也跟他們的先祖一樣背叛神,敬拜別神,所以上帝一定讓災禍臨到,使百姓無法逃脫。11:9-13

●「同謀背叛」:「策謀」、「陰謀」,通常跟「背叛」、「叛亂」有關。

●猶大「城邑的人」:原文為「城邑」,在此擬人化。

●「燒香」:「使祭物冒煙」、「獻祭」。

●「燒香所供奉」:「向他們獻祭」。

●「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原文「你所築的壇,就是為那可恥的巴力燒香的壇」。

11:13今日的以色列已經看不到滿街神壇的狀況,但是在我們的國家,尤其在鄉下地方,還真的是滿街神壇呢。

4.上帝禁止耶利米替百姓祈求,因為百姓已經行了眾多的惡行,獻祭敬拜也沒效,上帝一定要反過來降禍攻擊。11:14-17

●「我所親愛的」:在此作名詞解,指「所愛的人」,也就是以色列民。儘管以色列民所做的和正在做的不符合上帝的心意(如同浪子),卻仍然是神所親愛的。

●行許多「淫亂」:原文是「人的惡念與惡行」。

●「聖肉」:以色列人所吃的肉大部分與平安祭(重點是神人交誼,只要是潔淨者都可以吃祭物)有關,因此都是在聖殿特定的地方食用。聖肉所指的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食用的肉類。

●聖肉也「離了你」:「離開」、「逝去」、「變得無效」、「作廢」。

●「作惡就喜樂」:「當你行惡你就歡樂」。

11:15主要是在說明猶大行了惡,卻想藉禮儀而不是改變內心行為的方式想要表面上的取悅耶和華,神明確地拒絕他們假虔敬說「我所親愛的....還在我殿中做甚麼呢?」類似的回應可參考耶 7:9-11

●「青」橄欖樹:「茂盛的」、「新鮮的」。

●「鬨嚷之聲」:大的「洶湧」、「怒吼之聲」。

◎巴勒斯坦地區屬於地中海氣候遍植橄欖樹,此處用「茂盛的橄欖樹」來形容以色列,當地的聽眾很容易就能體會。

◎我們從11:14可以看見,禱告也有受攔阻的時候,神吩咐耶利米不要為這地祈禱,就算祈禱祂也不會應允,這實在令人震驚。然而神實在是公義的神,如果我們不斷地行惡而不知悔罪,再多的禱告也是徒然。和11:14同樣的吩咐可見7:16

(二)耶利米的安全受到威脅 11:18-12:6

◎這段傳統上稱為耶利米的自白。傳統上以11:18-12:6;15:10-1215:15-21;17:9-10;17:14-18;18:18-23;20:7-12;20:14-18。有學者再加上4:19-21;8:18-23;10:19-23;13:17;14:17-18;23:9也稱為是耶利米的自白。

1.上帝指示耶利米:敵人計畫怎樣謀害他,但是上帝將會為耶利米報仇。11:18-23

●「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意義可能是「上帝指示我,我才知道」。

●「我」卻像柔順的:指「耶利米」。

●「柔順的」:「經馴養的」。

●「果子」:「麵包」、「食物」。在此應該是「果子」的意義。

●「活人之地剪除」:賽 53:8中也形容彌賽亞將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11:19「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賽 53:7用同樣的講法來描述耶和華僕人的受苦。

11:19應該是耶利米在沒有結婚的狀況下,只要被殺,就沒有人會繼承、紀念。因此敵人認為只要除掉他,整個工作就會停止。

●「肺腑心腸」:「腎臟、內心」。意思是「人內在的思想與情感」。

●「稟明」:「揭露」、「展出」。

●「亞拿突」:字義是「禱告蒙應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邊四公里處。書 21:18記載這是由便雅憫的地業中給利未人為業的城。王上 2:26所羅門將亞比亞他趕回此處。亞比亞他是以利家族的最後一位祭司,以利家族本來在示羅任祭司撒上 1:3。這也是耶利米居住的地方。

●「追討」:「注意」、「觀察」、「拜訪」。神注意或拜訪祂的百姓,就會帶來審判或福氣。此處前後文當然是指著「審判」而言。這邊大概是指耶路撒冷於西元前587年巴比倫入侵的毀滅。

◎亞拿突人就是直接威脅耶利米不可以說預言。他們大概以為耶利米是職業先知,可以控制自己的言論。或者他們以為只要耶利米不發言,上帝就不會刑罰猶大了。但這是因果錯置的,耶利米發言就是因為上帝非要刑罰猶大不可。

拉 2:23記載被擄歸回的人中有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可以看出上帝沒有真正滅絕亞拿突人,但其實也真的剩下不多了。

◎在此耶利米險些喪命。今日我們雖然不至於殺牧者,但牧者苦口婆心的言語,忠言逆耳,我們是否聽得進去呢?

◎耶利米被家鄉的親屬設計謀害的心境想必相當複雜,因為他可能也不忍心看見自己家鄉的人在災禍降罰後沒有餘民(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