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罪和它所帶來的悲慘下場 17:1-18
1.猶大的罪惡將導致他們被擄離開應許之地。 17:1-4
●「鐵筆」:用來在石頭雕鑿永久性碑文的工具。
●「金鋼鑽」:「鑽石尖端」、「打火石尖端」,用來雕刻寶石。
●「壇角」:安裝在祭壇四角上的突出物。功用除了是作為綁住木柴和祭牲之用外,也用來抹祭牲之血來淨化祭壇的地方。參考利 4:7。從利 16所描述贖罪大日的儀式就清楚看出這樣做是要確保壇本身潔淨,不致被從百姓而來的任何不潔所污染。
●「罪銘刻在壇角」:表示猶大的罪會永遠被記錄在祭壇角,不能藉獻祭或祭牲之血將之抹滅。
◎「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就像是結 11:19;結 36:26;伯 19:24「石心」之喻來形容猶大人罪惡之深以及心有多硬到必須用極硬的書寫工具來銘刻於其上。
◎17:1相關的經文: 律法是神的指頭刻在石版上(出 31:18; 32:16);日後的新約會寫在心版上(耶 31:33)。獻贖罪祭之時,要將血抹在壇角上(利 4:7,18,20,25);贖罪日(利 16:18)彈血在青銅壇上去罪。
●青翠樹旁的「壇」:「祭壇」。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17:2原文為「他們的兒子們記念他們在青翠樹旁、在高岡上的壇和亞舍拉木偶。」
◎17:2可能也隱含諷刺。以色列人本當記念神和祂的作為,守節思想(如逾越節及安息日記念救贖)。他們卻築祭偶像之壇而「記念」之。(同一個字SNH02142)
●「我田野的山」:現代中文譯本、呂振中譯本等把「我田野的山」接續到17:2,變成壇和木偶遍佈在「高岡上、青翠樹旁與我田野的山」。另有一種講法是把「我田野的山」解釋成「田野的廢墟(廢丘)」。
●17:3原文翻譯可能是「因你在全境內邱壇所犯的罪,我必使你的財富成為田野的廢墟,使你的財寶成為掠物」。另一種翻譯就是「我田野的山哪,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把你的財富,和一切的財寶,並你的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照說邱壇本身並沒有太高的價值,應該不至於成為擄掠的對象。有可能這是耶利米諷刺的筆法。
●「產業」:「財產」、「基業」、「地業」,且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的就是迦南地。
●「怒中」:「鼻孔」,參10:24。
●17:3-4與15:13-14類似,但有一句補充的語句,強調即將來臨之放逐的悲劇。
2.依靠人的有災禍了,依靠神的將得興盛 17:5-11
◎17:5-8一般被認為跟詩 1很接近。但和詩 1比較,在這裏的對比不是「惡人」與「義人」之間的,而是「那倚靠人的人」與「那倚靠耶和華的人」之間的對比。
●「有禍了」:原文是「該受咒詛」。
●「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倚靠人,以血肉為他的膀臂」。
●「膀臂」:意思是「力量」。
●「心」中:SNH03820。古希伯來人認為「心」不僅是情緒中心,也是思想和動機的源頭。「心」也是道德行為的座位(箴 4:20-27)。
◎17:5-6指的很可能就是猶大與埃及的聯盟努力。
●「杜松」:此字SNH06199僅見於此處及詩 102:17,在詩篇意思是「被剝光的/窮困的」意思。在聖經則有另一個中文翻成杜松的植物在耶 48:6,但使用的是SNH06176,指一種灌木的矮植物,葉小如鱗片。
●「福樂」:「好東西」、「利益」。
●「鹼地」:「鹽地」、「貧瘠之地」,泥土的鹽分達到某一程度之後,田地就不能用來耕作,只得棄置。
●「有福了」:「稱頌」、「祝福」。
●「栽」於水旁:「移植」。
●炎熱來到,並不「懼怕」:「看見」、「察覺」。
◎17:5-8指的「那....人」是耶利米還是另有其人?這是本段經文中隱伏的障礙。通常在類似的經文中耶利米並不會羞怯於說出他是在描述他自己的經驗,所以很有可能這段經文是耶利米所傳講信息的一部分,指那些倚靠人血肉的膀臂的政客,勸他們應該要倚靠耶和華。
●17:9的背景可參考申 29:18-19 及申 30:17。
●「人心」:「內在的自我」、「心思」、「意志」、「心」、「理解力」。
●「詭詐」:此處使用的原文這個字在舊約只出現三次,分別是耶 17:9 解釋為「欺騙的, 狡猾的, 陰險的」 何 6:8 解釋為「有足跡的」 賽 40:4 解釋為「陡峭的」 SNH06121這個字的字根是SNH06117,也是「雅各」的字根,唸起來跟雅各的發音也很像。
●「壞到極處」:「無法醫治的」或作「醫治不了的詭詐」。
●「肺腑」:「腎臟」,當時的人認為這是「情感的座落之處」。
●17:10可參耶 11:20;耶 20:12;並見於詩 17:2-3。
●17:11鷓鴣通常是在空地上下大量的蛋。這些蛋很容易會受到其他野獸的威脅。通常雄雌二禽都會參與孵蛋。當時一般人相信這種鳥會孵其他鳥所下的蛋。一旦當孵出的雛鳥了解鷓鴣不是自己的母親後,便會迅速離巢而去。
●「菢」蛋:原文這個字只見於此及賽 34:15,是「聚集在一起如同一夥」的意思。NET認為原文是「撫育」的意思,與亞蘭文同源字「收集」相連。
●「中年」:「一生日子之一半」。
●17:11比喻的重點是在形容財主收集財富,但不得見其果實。
3.先知求上帝醫治拯救,為他申冤 17:12-18
●「聖所」:「神聖的地方」,指「上帝所在的地方」,實際的意義可能是「聖殿」。
●「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這是崇拜中用的措辭。詩 132:13聖殿被描述為「耶和華揀選了....願意當作自己的居所」之地方。
●17:12提到「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可參考耶 25:30;詩 11:4詩 9:4,7。
●「太初」:「第一的」、「首要的」。
●「土」:「地」、「土地」,有時也指「陰間」。
●名字必「寫」在土裡:「書寫」的意思,有「登記」、「錄在」的語氣,用法見結 13:9;詩 69:28。
●「名字必寫在土裡」:原文中沒有「名字」,意義是「寫在土地之內」,所以含意應該是「註定歸於陰間」(死定了)。
◎17:14-18是一段以哀歌的形式來表達真實發自耶利米內心的呼聲。耶利米在這段經文中所與之搏鬥的特殊難題是那最有效力的令人沮喪之難題──譏嘲。此時許多人可能已斷定耶利米是假先知的一個典型例子。怎樣認出一個假先知呢?在申命記提出的一種測驗說:『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 18:22)。這無疑是對耶利米之繼續傳講的普遍反應。因此耶利米轉過來向耶和華訴苦訴苦引致請求,是一個雙重的請求:
A.耶和華應做他的『避難所』。
B.他常常經驗的驚恐,應當是那些逼迫他的人之命運。(求報仇求昭雪)。
●「我所讚美的」:「我的讚美」。
●「他們對我說」:「說」的型態是Qal 主動分詞,表示「不斷地說」。實際上的意義就是百姓不斷地質疑先知的預言。
●「應驗」:「來到」、「進入」。
●「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我並沒有急忙離棄」:直譯是「我並沒有逃避做一個牧人來跟隨你」。
◎17:16是唯一一次用「牧人」來形容先知。
●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渴望」、「渴求」。
◎17:15-16意義是百姓不斷地質疑先知的預言,但先知還是保持對其職位的忠誠,也沒有因為百姓的敵意就希望他所預言的災難快點來。
●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拆毀」、「折斷」、「打碎」。
◎雖然我們知道遵守上帝的道,未必會得好處。不過上帝既然是公義的神,遵守上帝的道,理應會得到祂的賜福才是。
◎這一次我們只聽見先知說話。沒有從耶和華而來的答覆,沒有保證之語(對比11:18-23與15:15-21)。
(五)要求百姓遵守安息日17:19-27
○尼 13:15-22有類似的安息日禁令。
●「平民的門口」:直譯是「百姓之子的門口」,這門可能是在耶路撒冷的北牆,王通常透過此門進出耶路撒冷。並沒有在其他記載中出現,實址不詳。
●「耶路撒冷的各門口」:分裂王國時代的耶路撒冷有很多內外的城門。通往城外的門口至少有六個,此外,還有很多門戶保護聖殿和王宮範圍。公開宣告之處通常就在這些城門口。
●17:22的「從家中挑出去的擔子」可能是用做交易的物品。
●「為聖」日:「使分別成聖」、「把....奉獻給上帝」。
●你們要「謹慎」:「留意」。表達下面信息的緊急性,要聽眾認真考慮所做的 (參申 4:15)。
●17:24「留心」和「聽從」兩個字的字根都是 SNH08085,以表示強調。
●「燔祭」:是一種把祭物全部燃燒獻給神的祭。
●「平安祭」:部份祭肉焚燒獻給神,部份祭肉由祭司和獻祭者分享的祭禮。
●「素祭」:最主要的用法是指「穀物的獻祭」,是利 2所規定的。不過,它通常也和其他的動物獻祭有關連,目的是「求取或保持好感」。
●「乳香」:「一種被當作香焚燒的樹脂」,是在素祭之內(參利 2:1,2,15,16)。
●「感謝祭」: 平安祭有時是為感恩而獻,也稱感謝祭。記載於利 7:12-15。
●「燒燬」:原文作「吞噬」。
◎有很多禁令(例如奉獻十分之一),我們都可以找到不少理由來反對或當拒絕的藉口。不過我們是否遵守這些禁令,也就顯示出我們是否把上帝當一回事。當然,我們不是要鼓勵大家只要比賽守禁令,但我們還是應該省思自己為何違反這些禁令。
◎守安息日(並安息年)似是這國家屬靈狀況的試金石;亦在本段以外屢屢提及如:賽 56:2,6;賽 58:13;尼 13:15-18。這不是他們唯一不遵守的吩咐,也不是耶和華決定毀滅猶大的僅有因素(參7:23-24;11:7-8)。
(四)罪和它所帶來的悲慘下場 17:1-18
1.猶大的罪惡將導致他們被擄離開應許之地。 17:1-4
●「鐵筆」:用來在石頭雕鑿永久性碑文的工具。
●「金鋼鑽」:「鑽石尖端」、「打火石尖端」,用來雕刻寶石。
●「壇角」:安裝在祭壇四角上的突出物。功用除了是作為綁住木柴和祭牲之用外,也用來抹祭牲之血來淨化祭壇的地方。參考利 4:7。從利 16所描述贖罪大日的儀式就清楚看出這樣做是要確保壇本身潔淨,不致被從百姓而來的任何不潔所污染。
●「罪銘刻在壇角」:表示猶大的罪會永遠被記錄在祭壇角,不能藉獻祭或祭牲之血將之抹滅。
◎「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就像是結 11:19;結 36:26;伯 19:24「石心」之喻來形容猶大人罪惡之深以及心有多硬到必須用極硬的書寫工具來銘刻於其上。
◎17:1相關的經文: 律法是神的指頭刻在石版上(出 31:18; 32:16);日後的新約會寫在心版上(耶 31:33)。獻贖罪祭之時,要將血抹在壇角上(利 4:7,18,20,25);贖罪日(利 16:18)彈血在青銅壇上去罪。
●青翠樹旁的「壇」:「祭壇」。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17:2原文為「他們的兒子們記念他們在青翠樹旁、在高岡上的壇和亞舍拉木偶。」
◎17:2可能也隱含諷刺。以色列人本當記念神和祂的作為,守節思想(如逾越節及安息日記念救贖)。他們卻築祭偶像之壇而「記念」之。(同一個字SNH02142)
●「我田野的山」:現代中文譯本、呂振中譯本等把「我田野的山」接續到17:2,變成壇和木偶遍佈在「高岡上、青翠樹旁與我田野的山」。另有一種講法是把「我田野的山」解釋成「田野的廢墟(廢丘)」。
●17:3原文翻譯可能是「因你在全境內邱壇所犯的罪,我必使你的財富成為田野的廢墟,使你的財寶成為掠物」。另一種翻譯就是「我田野的山哪,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把你的財富,和一切的財寶,並你的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照說邱壇本身並沒有太高的價值,應該不至於成為擄掠的對象。有可能這是耶利米諷刺的筆法。
●「產業」:「財產」、「基業」、「地業」,且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的就是迦南地。
●「怒中」:「鼻孔」,參10:24。
●17:3-4與15:13-14類似,但有一句補充的語句,強調即將來臨之放逐的悲劇。
2.依靠人的有災禍了,依靠神的將得興盛 17:5-11
◎17:5-8一般被認為跟詩 1很接近。但和詩 1比較,在這裏的對比不是「惡人」與「義人」之間的,而是「那倚靠人的人」與「那倚靠耶和華的人」之間的對比。
●「有禍了」:原文是「該受咒詛」。
●「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倚靠人,以血肉為他的膀臂」。
●「膀臂」:意思是「力量」。
●「心」中:SNH03820。古希伯來人認為「心」不僅是情緒中心,也是思想和動機的源頭。「心」也是道德行為的座位(箴 4:20-27)。
◎17:5-6指的很可能就是猶大與埃及的聯盟努力。
●「杜松」:此字SNH06199僅見於此處及詩 102:17,在詩篇意思是「被剝光的/窮困的」意思。在聖經則有另一個中文翻成杜松的植物在耶 48:6,但使用的是SNH06176,指一種灌木的矮植物,葉小如鱗片。
●「福樂」:「好東西」、「利益」。
●「鹼地」:「鹽地」、「貧瘠之地」,泥土的鹽分達到某一程度之後,田地就不能用來耕作,只得棄置。
●「有福了」:「稱頌」、「祝福」。
●「栽」於水旁:「移植」。
●炎熱來到,並不「懼怕」:「看見」、「察覺」。
◎17:5-8指的「那....人」是耶利米還是另有其人?這是本段經文中隱伏的障礙。通常在類似的經文中耶利米並不會羞怯於說出他是在描述他自己的經驗,所以很有可能這段經文是耶利米所傳講信息的一部分,指那些倚靠人血肉的膀臂的政客,勸他們應該要倚靠耶和華。
●17:9的背景可參考申 29:18-19 及申 30:17。
●「人心」:「內在的自我」、「心思」、「意志」、「心」、「理解力」。
●「詭詐」:此處使用的原文這個字在舊約只出現三次,分別是耶 17:9 解釋為「欺騙的, 狡猾的, 陰險的」 何 6:8 解釋為「有足跡的」 賽 40:4 解釋為「陡峭的」 SNH06121這個字的字根是SNH06117,也是「雅各」的字根,唸起來跟雅各的發音也很像。
●「壞到極處」:「無法醫治的」或作「醫治不了的詭詐」。
●「肺腑」:「腎臟」,當時的人認為這是「情感的座落之處」。
●17:10可參耶 11:20;耶 20:12;並見於詩 17:2-3。
●17:11鷓鴣通常是在空地上下大量的蛋。這些蛋很容易會受到其他野獸的威脅。通常雄雌二禽都會參與孵蛋。當時一般人相信這種鳥會孵其他鳥所下的蛋。一旦當孵出的雛鳥了解鷓鴣不是自己的母親後,便會迅速離巢而去。
●「菢」蛋:原文這個字只見於此及賽 34:15,是「聚集在一起如同一夥」的意思。NET認為原文是「撫育」的意思,與亞蘭文同源字「收集」相連。
●「中年」:「一生日子之一半」。
●17:11比喻的重點是在形容財主收集財富,但不得見其果實。
3.先知求上帝醫治拯救,為他申冤 17:12-18
●「聖所」:「神聖的地方」,指「上帝所在的地方」,實際的意義可能是「聖殿」。
●「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這是崇拜中用的措辭。詩 132:13聖殿被描述為「耶和華揀選了....願意當作自己的居所」之地方。
●17:12提到「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可參考耶 25:30;詩 11:4詩 9:4,7。
●「太初」:「第一的」、「首要的」。
●「土」:「地」、「土地」,有時也指「陰間」。
●名字必「寫」在土裡:「書寫」的意思,有「登記」、「錄在」的語氣,用法見結 13:9;詩 69:28。
●「名字必寫在土裡」:原文中沒有「名字」,意義是「寫在土地之內」,所以含意應該是「註定歸於陰間」(死定了)。
◎17:14-18是一段以哀歌的形式來表達真實發自耶利米內心的呼聲。耶利米在這段經文中所與之搏鬥的特殊難題是那最有效力的令人沮喪之難題──譏嘲。此時許多人可能已斷定耶利米是假先知的一個典型例子。怎樣認出一個假先知呢?在申命記提出的一種測驗說:『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 18:22)。這無疑是對耶利米之繼續傳講的普遍反應。因此耶利米轉過來向耶和華訴苦訴苦引致請求,是一個雙重的請求:
A.耶和華應做他的『避難所』。
B.他常常經驗的驚恐,應當是那些逼迫他的人之命運。(求報仇求昭雪)。
●「我所讚美的」:「我的讚美」。
●「他們對我說」:「說」的型態是Qal 主動分詞,表示「不斷地說」。實際上的意義就是百姓不斷地質疑先知的預言。
●「應驗」:「來到」、「進入」。
●「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我並沒有急忙離棄」:直譯是「我並沒有逃避做一個牧人來跟隨你」。
◎17:16是唯一一次用「牧人」來形容先知。
●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渴望」、「渴求」。
◎17:15-16意義是百姓不斷地質疑先知的預言,但先知還是保持對其職位的忠誠,也沒有因為百姓的敵意就希望他所預言的災難快點來。
●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拆毀」、「折斷」、「打碎」。
◎雖然我們知道遵守上帝的道,未必會得好處。不過上帝既然是公義的神,遵守上帝的道,理應會得到祂的賜福才是。
◎這一次我們只聽見先知說話。沒有從耶和華而來的答覆,沒有保證之語(對比11:18-23與15:15-21)。
(五)要求百姓遵守安息日17:19-27
○尼 13:15-22有類似的安息日禁令。
●「平民的門口」:直譯是「百姓之子的門口」,這門可能是在耶路撒冷的北牆,王通常透過此門進出耶路撒冷。並沒有在其他記載中出現,實址不詳。
●「耶路撒冷的各門口」:分裂王國時代的耶路撒冷有很多內外的城門。通往城外的門口至少有六個,此外,還有很多門戶保護聖殿和王宮範圍。公開宣告之處通常就在這些城門口。
●17:22的「從家中挑出去的擔子」可能是用做交易的物品。
●「為聖」日:「使分別成聖」、「把....奉獻給上帝」。
●你們要「謹慎」:「留意」。表達下面信息的緊急性,要聽眾認真考慮所做的 (參申 4:15)。
●17:24「留心」和「聽從」兩個字的字根都是 SNH08085,以表示強調。
●「燔祭」:是一種把祭物全部燃燒獻給神的祭。
●「平安祭」:部份祭肉焚燒獻給神,部份祭肉由祭司和獻祭者分享的祭禮。
●「素祭」:最主要的用法是指「穀物的獻祭」,是利 2所規定的。不過,它通常也和其他的動物獻祭有關連,目的是「求取或保持好感」。
●「乳香」:「一種被當作香焚燒的樹脂」,是在素祭之內(參利 2:1,2,15,16)。
●「感謝祭」: 平安祭有時是為感恩而獻,也稱感謝祭。記載於利 7:12-15。
●「燒燬」:原文作「吞噬」。
◎有很多禁令(例如奉獻十分之一),我們都可以找到不少理由來反對或當拒絕的藉口。不過我們是否遵守這些禁令,也就顯示出我們是否把上帝當一回事。當然,我們不是要鼓勵大家只要比賽守禁令,但我們還是應該省思自己為何違反這些禁令。
◎守安息日(並安息年)似是這國家屬靈狀況的試金石;亦在本段以外屢屢提及如:賽 56:2,6;賽 58:13;尼 13:15-18。這不是他們唯一不遵守的吩咐,也不是耶和華決定毀滅猶大的僅有因素(參7:23-24;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