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第 35 章

(三)利甲族應該是猶大人的楷模 35:1-19

耶 35的事件發生在「約雅敬」為王的時代,約雅敬是西元前609/608年至598/597年在位11年,後被巴比倫王廢,約雅敬的兒子約雅斤接續父親在位三個月後,又被巴比倫王擒擄去巴比倫,接著約雅敬的兄弟西底家才登基。所以本章是發生在32:1-34:22這三章(西底家時代)之前。

耶 34耶 35雖不順時序,但重點都是在強調「忠於約」這個主題(耶 34;35:12-17),先知藉以一個「忠誠順服」先祖遺訓的民族利甲人為榜樣,來指責猶大人對神「不忠不信」的態度,兩者構成強烈的對比。

1.約雅敬時,上帝要耶利米領利甲族的人進到聖殿中一個屋子內,要求他們喝酒。但是利甲族的人拒絕,說他們是遵守祖先的命令,但因為巴比倫入侵才進入耶路撒冷躲避。35:1-11

●「約雅敬的時候」:西元前609到598年。不過35:11提及巴比倫與亞蘭軍隊,所以此時應該在西元前601年以後,當年巴比倫與亞蘭軍隊入侵猶大王下 24:1-2

●「利甲」:字義是「騎師」。這個種族是一個遊牧團體或是居無定所的工匠行會,是基尼人的後裔代上 2:55。與以色列的先祖有深厚的情誼(創 15:19; 士 1:16; 士 5:24; 撒上 15:6;30:29)。

●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根據結 41:1-14,這邊應該是指聖殿外的祭司起居處和庫房。這個字可參考 尼 13:4-5「庫房」,代下 31:11「倉房」,代上 9:26「倉庫」,撒上 9:22「客堂」。

●「哈巴洗尼雅」:字義是「耶和華的光」。

●「雅利米雅」:跟「耶利米」原文相同,但並非是先知耶利米。

●「雅撒尼亞」:字義是「耶和華傾聽」。考古發現一個西元前600年的印章,上面的名字就是這個字。拉吉的陶片書函中也出現過這個名字。

●利甲全「族」:原文是「家」。

●「神人」:可能是指「先知」或「敬虔的人」。

●「伊基大利」:字義是「耶和華是偉大的」。

●「哈難」:字義是「他是仁慈的」。

●哈難「眾子」:當時也許有「跟隨者」、「眾門徒」的意思。

◎許多人認為哈難應該是聖殿中的先知(可能是「禮儀先知」),摩 7:14中阿摩司否認自己是先知或先知的兒子,可能就是指自己不是這類的「職業先知」。

●「沙龍」:字義是「報應」。

●「把門的」:「門口的守衛」。有三個人負責此職位52:24王下 12:9顯示這個職位相當被尊重,所以可以管聖殿維修經費。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是祭司西番雅的父親21:1;29:25;37:3

●盛滿酒的「碗」:「裝酒用的容器」,創 44:2,12,17中約瑟也是用這種容器。出 25:31-34;37:17-20也用這個字來描述會幕中燈台的杯。

●「約拿達」:字義是「耶和華是尊貴的」,是北國以色列耶戶王時代的人,大約是西元前870年左右,事蹟可見王下 10:15-23。距離此時大約250年以前。

●「延長」:原文是「很多」、「充足」,沒有「延」的意思。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you may live long(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栽種」葡萄園:七十士譯本沒有「栽種」一字。

◎禁戒喝酒、蓋房、務農而只住帳棚,代表的可能是要保存游牧民族的精神。務農與定居是迦南民族的生活型態,種葡萄也代表了可以釀酒,而大量的酒也是迦南的淫亂宗教中不可或缺的產品。因此,維持游牧民族的傳統使利甲人避免了與迦南人的宗教混合與物質貪婪帶來的生活腐化。

◎其實我們在現代社會也可以看到,原本刻苦勇敢的阿拉伯民族,在近代也因為石油帶來的富裕,許多貴族、特別是富二代也在無盡的物質享受中腐化了,失去了游牧民族的生存韌性,與這邊所說的似乎可相對照。

◎此處並沒有評論利甲人不喝酒、過遊牧生活的傳統到底是不是正確的事情,重點是利甲人願意250年一直遵守祖先的命令,即使這些命令必須付出代價,他們也繼續持守。

◎相對於神的選民-悖逆的以色列人,這個外邦族群-利甲族卻能遵行上帝的教訓長達好幾個世代,是一個很大的諷刺。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別,但至少看到了利甲族人嚴格遵行了一些家族的信仰傳統,相對的這時的猶太民族卻已長期對律法愛理不理、散散漫漫(直到約西元前622年,約西亞王才重新發現律法書,興起改革)。常聽到人告誡多代基督家庭出身的孩子:「上帝沒有孫子,只有兒子。」意思是每位信徒要自己重新體驗並學習信仰,而不能單靠父母長輩的信仰經歷;但這裡我們是否也重新思考,我們要如何從「自己相信」推展到「全家相信」,把敬虔的信仰傳承給我們的家族與晚輩,使整個家族都敬畏上帝?我們有哪些具體的信仰行動可以繼續交棒下去?

2.上帝拿利甲族人遵守祖先的命令而不違反,對比於猶大人不聽上帝時常差遣眾先知去傳達的命令。因此上帝要刑罰猶大人,讓利甲族的人永遠有人在上帝面前服事祂。35:12-19

●不受「教訓」:「管教」、「懲戒」、「糾正」。

●沒有「答應」:「回答」、「回應」。

●不「隨從」事奉別神:「去」、「來」+「後面」、「跟著」。可參考2:5;11:10;13:10;25:6

●不隨從「事奉」別神:「工作」、「服事」。

●必永不缺人「侍立」:原文是「長年侍立」、「全時間侍立」。

●「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猶太人的口傳經卷「米示拿」提及利甲族人在被擄歸回的聖殿中承擔一些特殊職務。

尼 3:14記載,被擄歸回後,利甲族人瑪基雅修造糞廠門、立門、安門扇和閂鎖。他是管理伯哈基琳的(意思是「葡萄之家」),拉 10:31又記載這個人娶外邦女子。看起來到了那時利甲族也放棄了原先的持守。人,畢竟是會變的。

35:11-19所述的事件發生在約雅敬年間,利甲族與耶利米說話是在西元前600至597年,耶路撒冷第一次被圍時。利甲族最後安然地度過了耶路撒冷的毀滅,因為尼 3:14提及了他們的後代。

◎比起祖先的命令,上帝的命令當然更應該要遵守,但是利甲族守了祖先的命令250年,猶大卻無法守住上帝的命令。我們能夠守住上帝的命令嗎?

◎有些人或信仰群體有一些特殊的信仰堅持(例如:不喝酒、不吃豬血、偏愛某種聖經版本、推崇某種禱告方式....等),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不一定必要,但若是基於虔誠的理由,也沒有強迫別的信徒非如此遵行不可,我們不妨持著欣賞的態度;畢竟每個人或群體與上帝建立關係的方式都是不同的。我們也可以深思,我們用甚麼行動來表達我們對信仰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