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耶路撒冷的罪惡極大,無可赦免 5:1-9
1.上帝提出挑戰,請大家去耶路撒冷的街上找公義忠誠的人,找到祂就要赦免耶路撒冷,結果先知發現找不到。5:1-3
●5:1的命令式動詞是複數,表示這個挑戰不是只有針對耶利米,而是對每一個願意接受這個挑戰的人說。也有一說認為這是「天上的法庭」的場景。
●「跑來跑去」:原文是命令語句。翻譯為「去走遍」、「去跑遍」也許較佳。
●「寬闊處」:「寬闊或開放的空間」、「廣場」。
●「行」「公義」:「做」「公平」。
●「求」「誠實」:「尋找」「信實」。
●「誠實」:「堅固」、「忠誠」、「堅定不移」。5:1,3都是同這個字。
◎5:1此情境與創 18:23-32中,耶和華願為十個義人不毀滅所多瑪城類似。
●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這個字當作形容詞是「對、真的、公平、誠實」的意思;當作副詞是「因此、如此、這樣」的意思。此處前面加上介系詞,意思應該是「所以」。
●「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原文直譯「所以他們的起誓是假的」。
●「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原文是「眼睛不是忠誠」。意義可以是「尋找」或「看顧」,不過大部分的譯本都是翻譯為「尋找」、「注視」。此處翻譯為「尋找」可能比較合乎上下文。上帝尋找忠誠的人,甚至希望透過處罰獲得忠誠的人,但還是徒勞無功。
●「傷慟」:「扭曲」、「痛苦扭動」。
●「臉面剛硬過於磐石」 :類似的比喻也出現在結 3:8-9;賽 48:4中。
◎這裡描述上帝在找對祂「忠誠」的人,但遇到的都是虛假,不肯悔改的人。
◎5:3形容人的悖逆不肯回轉竟然可以比磐石還剛硬,我們是否也常是如此呢?
2.先知認為這些在街上被找的人可能是低下階層的人,如果去找上流社會的應該就沒問題。無奈上流階層的人知道上帝的道路與法則,卻反倒執意背叛上帝。5:4-6
●「貧窮的」:「低下的」、「貧窮的」、「軟弱的」。這可能不見得是指經濟上的窮困,也有可能暗示他們是平凡軟弱的人。與後面的「尊大的」作為對比。
●耶和華的「作為」:「道路」、「做事的方式」。
●「法則」:「審判」、「正義」、「律例」。
●「尊大的」:「大的」、「偉大的」。可能指社會中的領袖階層或有權力的人。
●「齊心」:「共同地」、「一起地」。
●「掙開」繩索:「撕碎」、「拉斷」。
◎5:5「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指「要擺脫耶和華」。
●「晚上」:原文是「沙漠曠野」、「乾草原」。
●「豺狼」:原文是「狼」。
◎5:6是說猛獸將成為百姓的危害。
◎耶利米試著搜尋正直人來回應耶和華,從窮到富,發現各個階層竟都悖逆且竟找不到一個義人,只好承認百姓理應受罰。
◎知道正確的知識,就能夠選擇正確的道路嗎?我們常常都是知行無法合一的。
3.結論:上帝真是不能不處罰這樣的國民5:7-9
● 我怎能赦免「你」:陰性單數代名詞,是指「耶路撒冷」。
●「我怎能赦免你呢」:原文是「我如何赦免妳這件事呢」。指的是後文所敘述的宗教犯罪之事。
●「娼妓家」:原文是單數,所以指的應該是「巴力廟宇」或「迦南信仰的神廟」。
●餵飽的「馬」:原文型態是「陽性複數」,指的是公馬,公馬有性慾旺盛和盲目受直覺驅使的問題。此處的意思是猶大人追求宗教上的淫亂也有如公馬性慾發作一樣。
●「到處亂跑」:此字是形容「發情的馬四處漫遊」。
●「討罪」:原文是「造訪」、「注意」、「觀察」的意思,上帝造訪犯罪的人,就是要「懲罰」他們。
●「報復」:「自己報仇」。
◎5:8「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發嘶聲」:與2:23-24獨峰駝與野驢的比喻類似,指餵飽的馬到處亂跑,過於性興奮。比喻這些耶路撒冷人像性興奮的馬一樣,不但與廟妓發生性行為,還與鄰居的妻子發生性行為。可見得猶大人的罪不只是拜偶像或倚靠外邦的屬靈上犯姦淫而已(2:14-28),而且是實質地犯姦淫。
◎當人已經變成發情的公馬,上帝又如何能夠忍耐、視而不見呢?我們是否有哪些行為也讓上帝難以忍耐呢?
(三)用葡萄園的毀壞來比喻上帝對以色列和猶大家的審判 5:10-19
●「你們」:聽眾可能是「在天上的法庭」或「以色列的敵人」。
●「毀壞淨盡」:「滅絕」、「滅盡」。
●「枝子」:原文是「細枝」、「卷鬚」、「葡萄藤的鬚」,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三次 賽 18:5;耶 5:10;48:32。
●「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原文是「因為」。
●「大行詭詐」:原文是連續兩個「行詭詐」,加強語氣用,意思就是「最高級的行詭詐」。
●「行詭詐攻擊」:「背信」,指背叛耶和華。「行詭詐」一字也曾出現在3:8,11,20中。原文沒有「攻擊」一字。
●「他們不認耶和華」:原文是「他們說了關乎上帝的假話」。「不認」,原文是「欺騙」、「虛偽」。
●「這並不是他」:原文應該是「他不會如此」、「他不做甚麼 (不會有任何行動)」、「並非如此」。
●「先知的話必成為風」:原文沒有「的話」,僅是「先知是一陣風」。
●「道」也不在他們裡面:原文是「話語」。
●「燒滅」:原文是「吃」、「吞噬」。
●「以色列家啊」:北國以色列已經毀滅了,此處的「以色列」是南國與北國的統稱。
●5:16-17中「仇敵」是用單數來表達,所以「箭袋」、「吃盡」都是單數,但是5:17的「兒女」是複數,所以兒女所該吃的,「吃」是複數。
◎5:12-14猶大人把先知的話當耳邊風,上帝就要讓先知的話成為火,將猶大人「吞噬」。
◎5:19很有「任憑」的意味:既然你們喜歡事奉外邦神,那就到外邦的土地好好努力事奉外邦人好了。「照樣」,真是關鍵的字詞。
◎本章雖然充滿審判的言詞,但在5:18耶和華說:「就是到那時,我也 不將你們毀滅淨盡。」令人想起所羅門王登基時的禱告,祈求上帝若是悖逆的百姓在被擄的地方悔改,求上帝依然賜福。
◎5:7-11也可以看成一整段,是上帝思想要怎樣懲罰以色列人,5:12-19則是以色列人的反應。
(四)上帝要先知去警告以色列和猶大:自然界臣服於上帝,為什麼上帝的百姓不知道應該要臣服呢?導致惡人坐大成為富足,神職人員也虛假胡鬧,而上帝不得不為這些事情施行審判 5:20-31
●「戰兢」:「扭曲」、「痛苦扭動」。
●「秋雨春雨」:直譯是「早雨和晚雨」。因為以色列是地中海氣候,為雨季和旱季。雨季的開始是秋雨(陽曆十到十一月的「早雨」),並以春雨(陽曆四月初的「晚雨」)結束。
●「按時賜雨」: 比喻耶和華的賜福,其他類似的比喻也出現在 珥 2:21-24何 6:3;10:12 。
◎5:21-24以色列和猶大百姓沒有去想力量強大的自然現象也不會逾越上帝的規範,他們居然敢任意背叛上帝的命令還不害怕。
◎5:22-24神創造了翻騰匉訇的大海,按時賜雨,又定收割的節令,耶利米時代的百姓卻不懂得敬畏上帝。今日我們蒙主豐沛賜恩,是否時常記念祂的恩典呢?或者跟悖逆的以色列人一樣悖逆?
●「這些事」:指5:24的「秋雨、春雨」與「收割」。
●作惡「過」甚:與5:22水不得「越過」以及波浪不能「過去」都是同一個字,是明顯對比引用。
◎5:29與5:9完全一樣。5:26-28說明猶大中有屈枉正直的人,他們沒有受到任何制裁,還成為富足,容忍這種事情的國家,上帝一定要懲罰報仇。
●「可驚駭」:「膽戰心寒」、「恐怖」。
●「可憎惡的事」:「可怕的事情」。此字僅出現在耶利米書與何西阿書。
●5:31直譯是:「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樣,結局來臨時,你們要怎麼辦呢?」。
◎5:31說出了耶利米認為恐怖、可怕的狀況:先知說謊、祭司濫權,百姓還喜歡神職人員這樣。難怪他要嘆氣:「最後該怎樣?」。我們現在是否也喜歡:「傳道人說謊、牧師濫權」?
◎2:1-6:30是耶和華透過耶利米帶給猶大百姓的嚴責與勤導。從5:1-31可以發現耶和華並不是無緣無故的懲罰,在懲罰之前,耶和華很仔細地解釋他們犯的錯在那裡,並在前後章中不斷地提醒他們悔改。因此,當我們生命中遭遇一些狀況時,不必怨天尤人,也不必馬上就自責以為是自己的不對,以為是上帝的懲罰。我們應該要張開心眼,仔細傾聽等待上帝的解釋,因為我們像以色列人一樣是上帝的子民,犯了再大的姦淫,上帝也是願意說明你所犯的錯誤,不會那麼快就掩面不顧。如果是我們的錯,上帝會解釋。如果不是,上帝也會像對約伯那樣與我們說話。
(二)耶路撒冷的罪惡極大,無可赦免 5:1-9
1.上帝提出挑戰,請大家去耶路撒冷的街上找公義忠誠的人,找到祂就要赦免耶路撒冷,結果先知發現找不到。5:1-3
●5:1的命令式動詞是複數,表示這個挑戰不是只有針對耶利米,而是對每一個願意接受這個挑戰的人說。也有一說認為這是「天上的法庭」的場景。
●「跑來跑去」:原文是命令語句。翻譯為「去走遍」、「去跑遍」也許較佳。
●「寬闊處」:「寬闊或開放的空間」、「廣場」。
●「行」「公義」:「做」「公平」。
●「求」「誠實」:「尋找」「信實」。
●「誠實」:「堅固」、「忠誠」、「堅定不移」。5:1,3都是同這個字。
◎5:1此情境與創 18:23-32中,耶和華願為十個義人不毀滅所多瑪城類似。
●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這個字當作形容詞是「對、真的、公平、誠實」的意思;當作副詞是「因此、如此、這樣」的意思。此處前面加上介系詞,意思應該是「所以」。
●「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原文直譯「所以他們的起誓是假的」。
●「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原文是「眼睛不是忠誠」。意義可以是「尋找」或「看顧」,不過大部分的譯本都是翻譯為「尋找」、「注視」。此處翻譯為「尋找」可能比較合乎上下文。上帝尋找忠誠的人,甚至希望透過處罰獲得忠誠的人,但還是徒勞無功。
●「傷慟」:「扭曲」、「痛苦扭動」。
●「臉面剛硬過於磐石」 :類似的比喻也出現在結 3:8-9;賽 48:4中。
◎這裡描述上帝在找對祂「忠誠」的人,但遇到的都是虛假,不肯悔改的人。
◎5:3形容人的悖逆不肯回轉竟然可以比磐石還剛硬,我們是否也常是如此呢?
2.先知認為這些在街上被找的人可能是低下階層的人,如果去找上流社會的應該就沒問題。無奈上流階層的人知道上帝的道路與法則,卻反倒執意背叛上帝。5:4-6
●「貧窮的」:「低下的」、「貧窮的」、「軟弱的」。這可能不見得是指經濟上的窮困,也有可能暗示他們是平凡軟弱的人。與後面的「尊大的」作為對比。
●耶和華的「作為」:「道路」、「做事的方式」。
●「法則」:「審判」、「正義」、「律例」。
●「尊大的」:「大的」、「偉大的」。可能指社會中的領袖階層或有權力的人。
●「齊心」:「共同地」、「一起地」。
●「掙開」繩索:「撕碎」、「拉斷」。
◎5:5「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指「要擺脫耶和華」。
●「晚上」:原文是「沙漠曠野」、「乾草原」。
●「豺狼」:原文是「狼」。
◎5:6是說猛獸將成為百姓的危害。
◎耶利米試著搜尋正直人來回應耶和華,從窮到富,發現各個階層竟都悖逆且竟找不到一個義人,只好承認百姓理應受罰。
◎知道正確的知識,就能夠選擇正確的道路嗎?我們常常都是知行無法合一的。
3.結論:上帝真是不能不處罰這樣的國民5:7-9
● 我怎能赦免「你」:陰性單數代名詞,是指「耶路撒冷」。
●「我怎能赦免你呢」:原文是「我如何赦免妳這件事呢」。指的是後文所敘述的宗教犯罪之事。
●「娼妓家」:原文是單數,所以指的應該是「巴力廟宇」或「迦南信仰的神廟」。
●餵飽的「馬」:原文型態是「陽性複數」,指的是公馬,公馬有性慾旺盛和盲目受直覺驅使的問題。此處的意思是猶大人追求宗教上的淫亂也有如公馬性慾發作一樣。
●「到處亂跑」:此字是形容「發情的馬四處漫遊」。
●「討罪」:原文是「造訪」、「注意」、「觀察」的意思,上帝造訪犯罪的人,就是要「懲罰」他們。
●「報復」:「自己報仇」。
◎5:8「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發嘶聲」:與2:23-24獨峰駝與野驢的比喻類似,指餵飽的馬到處亂跑,過於性興奮。比喻這些耶路撒冷人像性興奮的馬一樣,不但與廟妓發生性行為,還與鄰居的妻子發生性行為。可見得猶大人的罪不只是拜偶像或倚靠外邦的屬靈上犯姦淫而已(2:14-28),而且是實質地犯姦淫。
◎當人已經變成發情的公馬,上帝又如何能夠忍耐、視而不見呢?我們是否有哪些行為也讓上帝難以忍耐呢?
(三)用葡萄園的毀壞來比喻上帝對以色列和猶大家的審判 5:10-19
●「你們」:聽眾可能是「在天上的法庭」或「以色列的敵人」。
●「毀壞淨盡」:「滅絕」、「滅盡」。
●「枝子」:原文是「細枝」、「卷鬚」、「葡萄藤的鬚」,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三次 賽 18:5;耶 5:10;48:32。
●「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原文是「因為」。
●「大行詭詐」:原文是連續兩個「行詭詐」,加強語氣用,意思就是「最高級的行詭詐」。
●「行詭詐攻擊」:「背信」,指背叛耶和華。「行詭詐」一字也曾出現在3:8,11,20中。原文沒有「攻擊」一字。
●「他們不認耶和華」:原文是「他們說了關乎上帝的假話」。「不認」,原文是「欺騙」、「虛偽」。
●「這並不是他」:原文應該是「他不會如此」、「他不做甚麼 (不會有任何行動)」、「並非如此」。
●「先知的話必成為風」:原文沒有「的話」,僅是「先知是一陣風」。
●「道」也不在他們裡面:原文是「話語」。
●「燒滅」:原文是「吃」、「吞噬」。
●「以色列家啊」:北國以色列已經毀滅了,此處的「以色列」是南國與北國的統稱。
●5:16-17中「仇敵」是用單數來表達,所以「箭袋」、「吃盡」都是單數,但是5:17的「兒女」是複數,所以兒女所該吃的,「吃」是複數。
◎5:12-14猶大人把先知的話當耳邊風,上帝就要讓先知的話成為火,將猶大人「吞噬」。
◎5:19很有「任憑」的意味:既然你們喜歡事奉外邦神,那就到外邦的土地好好努力事奉外邦人好了。「照樣」,真是關鍵的字詞。
◎本章雖然充滿審判的言詞,但在5:18耶和華說:「就是到那時,我也 不將你們毀滅淨盡。」令人想起所羅門王登基時的禱告,祈求上帝若是悖逆的百姓在被擄的地方悔改,求上帝依然賜福。
◎5:7-11也可以看成一整段,是上帝思想要怎樣懲罰以色列人,5:12-19則是以色列人的反應。
(四)上帝要先知去警告以色列和猶大:自然界臣服於上帝,為什麼上帝的百姓不知道應該要臣服呢?導致惡人坐大成為富足,神職人員也虛假胡鬧,而上帝不得不為這些事情施行審判 5:20-31
●「戰兢」:「扭曲」、「痛苦扭動」。
●「秋雨春雨」:直譯是「早雨和晚雨」。因為以色列是地中海氣候,為雨季和旱季。雨季的開始是秋雨(陽曆十到十一月的「早雨」),並以春雨(陽曆四月初的「晚雨」)結束。
●「按時賜雨」: 比喻耶和華的賜福,其他類似的比喻也出現在 珥 2:21-24何 6:3;10:12 。
◎5:21-24以色列和猶大百姓沒有去想力量強大的自然現象也不會逾越上帝的規範,他們居然敢任意背叛上帝的命令還不害怕。
◎5:22-24神創造了翻騰匉訇的大海,按時賜雨,又定收割的節令,耶利米時代的百姓卻不懂得敬畏上帝。今日我們蒙主豐沛賜恩,是否時常記念祂的恩典呢?或者跟悖逆的以色列人一樣悖逆?
●「這些事」:指5:24的「秋雨、春雨」與「收割」。
●作惡「過」甚:與5:22水不得「越過」以及波浪不能「過去」都是同一個字,是明顯對比引用。
◎5:29與5:9完全一樣。5:26-28說明猶大中有屈枉正直的人,他們沒有受到任何制裁,還成為富足,容忍這種事情的國家,上帝一定要懲罰報仇。
●「可驚駭」:「膽戰心寒」、「恐怖」。
●「可憎惡的事」:「可怕的事情」。此字僅出現在耶利米書與何西阿書。
●5:31直譯是:「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樣,結局來臨時,你們要怎麼辦呢?」。
◎5:31說出了耶利米認為恐怖、可怕的狀況:先知說謊、祭司濫權,百姓還喜歡神職人員這樣。難怪他要嘆氣:「最後該怎樣?」。我們現在是否也喜歡:「傳道人說謊、牧師濫權」?
◎2:1-6:30是耶和華透過耶利米帶給猶大百姓的嚴責與勤導。從5:1-31可以發現耶和華並不是無緣無故的懲罰,在懲罰之前,耶和華很仔細地解釋他們犯的錯在那裡,並在前後章中不斷地提醒他們悔改。因此,當我們生命中遭遇一些狀況時,不必怨天尤人,也不必馬上就自責以為是自己的不對,以為是上帝的懲罰。我們應該要張開心眼,仔細傾聽等待上帝的解釋,因為我們像以色列人一樣是上帝的子民,犯了再大的姦淫,上帝也是願意說明你所犯的錯誤,不會那麼快就掩面不顧。如果是我們的錯,上帝會解釋。如果不是,上帝也會像對約伯那樣與我們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