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路得與波阿斯的相遇 2:1-17
一、波阿斯的背景:以利米勒的親族,是一個大財主 2:1
●「親族」:「家族」、「氏族」。舊約聖經所謂的「家庭」,比現代父母和二、三個子女組成的核心家庭要大得多,包括凡有血緣關係之人,和住在同一屋簷下之人。故此,挪亞的「家庭」包括他妻子、兒子和媳婦。雅各的家庭包括祖孫三代。家中僕人和外邦人都算在家人之內,受到一家之主保護的孤兒和寡婦,也都算為家人。
●「波阿斯」:字義可能與「快速」或「力量」有關。
●「大財主」:「有財富」、「有力量」、「有聲望」的人。此字暗示了「財富」以及「男人的英勇」。3:11中也有此字,和合本翻譯為「賢德」。
◎今日我們中間的基督徒男性,是否有足夠的財富與英勇,能夠保護弱者呢?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必須一味的追求財富與勇氣,但我們也應該為累積當「可靠男人」的資本付出代價,而不是一味的等待上帝由天賞賜機會。
二、路得徵得婆婆同意去田間拾取麥穗,正巧到了波阿斯的田裡。 2:2-3
●「拾取麥穗」:參考申 24:19;利 19:9;23:22舊約律法容許貧窮人在收割時拾取麥穗。
◎這種「准許拾取麥穗」的制度,一如禧年、安息年的原則和十一奉獻的規定,暗示土地至終都屬於神,並且祂對貧苦弱勢族群的關心,可從這些律法中表現出來。
◎由這裡我們就看出舊約律法的優越,藉著「准許拾取麥穗」,就讓拿俄米這種赤貧的家庭有了活下去的憑藉。現在我們已經很少種田了,但我們是否也應該透過慈善的捐款等等來維繫這種「准許拾取麥穗」的「給窮人機會」之制度?
三、波阿斯問起路得的身份,監管收割的僕人據實以告,並說明路得的勤勞。2:4-7
●2:4之前有個「看啊」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意思是「正巧波阿斯也來到收割的地方」。
●「那是誰家的女子」:直譯是「這個女子(或女僕)是誰的」。不單是問路得是誰,還問及路得的背景。
●「屋子」:應該是指「工寮」一類臨時性有遮蔽的棚子。
●2:7的困難是:督工的到底有沒有准許路得拾麥穗呢?如果解釋為沒有准許,那就是路得在田邊一直等田主波阿斯,如果解釋為已經准許,那就是路得已經工作了很久,督工的人都讚許她的勤勞。解釋為「已經准許拾麥穗」似乎是比較妥當的。
◎2:4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此處是聖經惟一一處以此形式記載的特殊問安方式,或許表示這並非一般通用的習俗。這讓我們覺得波阿斯和他的工人,甚至連日常工作都包括在對立約之耶和華神的信心中。這與民 6:24-26中祭司的祝福十分相似。波阿斯對工人的祝福,與聚會結束時的祝福十分類似。舊約聖經從未將生活劃分為「屬靈」或「屬世」兩部份,整個生活都活在「神面前」。
◎許多人都有夢想,也有才能,卻不一定夠勤勞來實踐自己的夢想,運用自己的才能。路得勤勞到連督工都注意到她,這一點真的是值得我們大家學習。
四、波阿斯要路得在他的田裡拾取麥穗,並要求僕人善待路得。波阿斯並表示自己已經了解路得的行為,並為她祝福。2:8-13
●「女兒啊」:顯示波阿斯應該是路得的長輩。
●與我使女們「在一處」:「緊跟」、「黏住」。
●「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波阿斯要路得緊跟著女僕後面拾取麥穗,不需要遠遠落後在後面。這樣當然比較容易有收穫,而且也比較安全。
●「欺負你」:「碰觸你」,隱含有「性騷擾」等意思。
●「僕人打來的水」:這應該是提供給收割工作人員的飲水,不過取得不易,所以要由男僕人去打來。波阿斯允許路得使用,以減低路得工作的勞累。波阿斯現在所給予路得的權利,按理只有受僱的工人才可以享受。
●「顧恤」:「注意」、「關心」、「留意」。
●「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顯示波阿斯認為路得已經接受了拿俄米所相信的神。參考1:17。
●「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波阿斯稱路得女兒,可是路得不敢以波阿斯的使女自居,她謙卑表示自己不過是一個拾穗者,一個窮人與寄居者的身分,向波阿斯求恩。
●「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原文是「向你使女的心說話」,意思是「溫柔地說話」。
◎路得聽到波阿斯給她的好處之後,反應不是說謝謝,而是俯伏叩拜,顯示出路得對波阿斯感謝之真誠。路得此時並不知道波阿斯與她的關係,也不知道波阿斯為何要對她這麼好,不過波阿斯對他的恩待,應該是讓她非常感激的。
◎2:12波阿斯祝福路得得上帝的賞賜之後,路得在2:13比較實際的求波阿斯繼續使她蒙恩。我們可能常常為人禱告,但我們是否也能夠伸出手來直接給予實際的幫助呢?
五、波阿斯又讓路得與他的僕人一起進食,並多給路得麥穗。2:14-17
●「餅」:原文泛指「食物」。
●「醋」:「醋」,或者是「一種用酒做成的酸味醬汁」。
●「一伊法」:約等於二十公升,大約是半個月的工資。
◎波阿斯對路得多方恩待,甚至允許路得去收割捆好的麥穗中拾取麥穗(當然路得應該是不會去拿那些捆好的),這等於是可以讓路得直接取得僕人收割得成果。並且波阿斯還顧慮到路得的自尊心,不直接送她麥穗而透過抽麥穗下來讓路得拾取的方式來幫助她。我們施捨時是否也這樣關注被幫助者的自尊?
肆、拿俄米的反應 2:18-23
一、路得將工作的收穫交給拿俄米。 2:18
◎路得不單是把拾取的麥穗帶回來,還把波阿斯給的食物也帶回去分給婆婆。顯示路得在快樂的時候還惦記著婆婆的需要。我們是否這樣關注其他人的需求?
二、拿俄米詢問起路得的工作狀況,得知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間工作,拿俄米透露波阿斯的身份是本族的至近親屬。2:19-20
●2:19顯出拿俄米由路得的收穫中看出路得是蒙了別人的恩典,因此迫不及待的用重複的問題問路得工作的經過。
●「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可能指「波阿斯」或「耶和華」。以「耶和華」比較可能。
●「我們」本族的人:在此處拿俄米開始把路得和自己的命運連在一起,稱呼波阿斯為「我們」本族的人。
●「本族的」:「接近的」之意,可指時間的接近。亦可指地點的接近。這裡是指親屬關係之接近。
●「至近的親屬」:原文是「贖回」、「至近的親屬應盡的義務」,引申為「贖業的至親」。利 25:25;25:47-49;民 35:9-28
◎拿俄米的心態在此有一些轉變,他心目中的上帝本來是專門懲罰她的,現在卻是不斷恩待她的。所以她也開始準備要恩待她的媳婦,為她的媳婦找出路。
◎與拿俄米在1:10-13, 1:20-21中的心態相比較,此時她的心態顯然轉為感謝神!我們對神的信心是否也一樣常常因著環境的轉變而起伏不定呢?看到這裡,是否也可以提醒我們神的公義與慈愛,衪是眷顧孤兒寡婦的神。
三、拿俄米要路得聽波阿斯的話,跟著波阿斯的使女出去,路得聽命行事。2:21-23
●「遇見」你在別人田間:「接觸」、「相遇」、「攻擊」。
●「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應該是要避免波阿斯認為路得不接受他的好意。或者是怕路得在其他人的田裡遭受襲擊。
●「收完了大麥和小麥」:小麥收割結束是陽曆六月初,亦即路得在波阿斯田裡工作是由四月底到六月初,大約有七個星期之久。
◎「路得仍與婆婆同住」:似乎顯示了情況並無關鍵性的改變,收穫時期結束之後,路得一家的希望又在哪裡呢?
參、路得與波阿斯的相遇 2:1-17
一、波阿斯的背景:以利米勒的親族,是一個大財主 2:1
●「親族」:「家族」、「氏族」。舊約聖經所謂的「家庭」,比現代父母和二、三個子女組成的核心家庭要大得多,包括凡有血緣關係之人,和住在同一屋簷下之人。故此,挪亞的「家庭」包括他妻子、兒子和媳婦。雅各的家庭包括祖孫三代。家中僕人和外邦人都算在家人之內,受到一家之主保護的孤兒和寡婦,也都算為家人。
●「波阿斯」:字義可能與「快速」或「力量」有關。
●「大財主」:「有財富」、「有力量」、「有聲望」的人。此字暗示了「財富」以及「男人的英勇」。3:11中也有此字,和合本翻譯為「賢德」。
◎今日我們中間的基督徒男性,是否有足夠的財富與英勇,能夠保護弱者呢?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必須一味的追求財富與勇氣,但我們也應該為累積當「可靠男人」的資本付出代價,而不是一味的等待上帝由天賞賜機會。
二、路得徵得婆婆同意去田間拾取麥穗,正巧到了波阿斯的田裡。 2:2-3
●「拾取麥穗」:參考申 24:19;利 19:9;23:22舊約律法容許貧窮人在收割時拾取麥穗。
◎這種「准許拾取麥穗」的制度,一如禧年、安息年的原則和十一奉獻的規定,暗示土地至終都屬於神,並且祂對貧苦弱勢族群的關心,可從這些律法中表現出來。
◎由這裡我們就看出舊約律法的優越,藉著「准許拾取麥穗」,就讓拿俄米這種赤貧的家庭有了活下去的憑藉。現在我們已經很少種田了,但我們是否也應該透過慈善的捐款等等來維繫這種「准許拾取麥穗」的「給窮人機會」之制度?
三、波阿斯問起路得的身份,監管收割的僕人據實以告,並說明路得的勤勞。2:4-7
●2:4之前有個「看啊」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意思是「正巧波阿斯也來到收割的地方」。
●「那是誰家的女子」:直譯是「這個女子(或女僕)是誰的」。不單是問路得是誰,還問及路得的背景。
●「屋子」:應該是指「工寮」一類臨時性有遮蔽的棚子。
●2:7的困難是:督工的到底有沒有准許路得拾麥穗呢?如果解釋為沒有准許,那就是路得在田邊一直等田主波阿斯,如果解釋為已經准許,那就是路得已經工作了很久,督工的人都讚許她的勤勞。解釋為「已經准許拾麥穗」似乎是比較妥當的。
◎2:4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此處是聖經惟一一處以此形式記載的特殊問安方式,或許表示這並非一般通用的習俗。這讓我們覺得波阿斯和他的工人,甚至連日常工作都包括在對立約之耶和華神的信心中。這與民 6:24-26中祭司的祝福十分相似。波阿斯對工人的祝福,與聚會結束時的祝福十分類似。舊約聖經從未將生活劃分為「屬靈」或「屬世」兩部份,整個生活都活在「神面前」。
◎許多人都有夢想,也有才能,卻不一定夠勤勞來實踐自己的夢想,運用自己的才能。路得勤勞到連督工都注意到她,這一點真的是值得我們大家學習。
四、波阿斯要路得在他的田裡拾取麥穗,並要求僕人善待路得。波阿斯並表示自己已經了解路得的行為,並為她祝福。2:8-13
●「女兒啊」:顯示波阿斯應該是路得的長輩。
●與我使女們「在一處」:「緊跟」、「黏住」。
●「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波阿斯要路得緊跟著女僕後面拾取麥穗,不需要遠遠落後在後面。這樣當然比較容易有收穫,而且也比較安全。
●「欺負你」:「碰觸你」,隱含有「性騷擾」等意思。
●「僕人打來的水」:這應該是提供給收割工作人員的飲水,不過取得不易,所以要由男僕人去打來。波阿斯允許路得使用,以減低路得工作的勞累。波阿斯現在所給予路得的權利,按理只有受僱的工人才可以享受。
●「顧恤」:「注意」、「關心」、「留意」。
●「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顯示波阿斯認為路得已經接受了拿俄米所相信的神。參考1:17。
●「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波阿斯稱路得女兒,可是路得不敢以波阿斯的使女自居,她謙卑表示自己不過是一個拾穗者,一個窮人與寄居者的身分,向波阿斯求恩。
●「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原文是「向你使女的心說話」,意思是「溫柔地說話」。
◎路得聽到波阿斯給她的好處之後,反應不是說謝謝,而是俯伏叩拜,顯示出路得對波阿斯感謝之真誠。路得此時並不知道波阿斯與她的關係,也不知道波阿斯為何要對她這麼好,不過波阿斯對他的恩待,應該是讓她非常感激的。
◎2:12波阿斯祝福路得得上帝的賞賜之後,路得在2:13比較實際的求波阿斯繼續使她蒙恩。我們可能常常為人禱告,但我們是否也能夠伸出手來直接給予實際的幫助呢?
五、波阿斯又讓路得與他的僕人一起進食,並多給路得麥穗。2:14-17
●「餅」:原文泛指「食物」。
●「醋」:「醋」,或者是「一種用酒做成的酸味醬汁」。
●「一伊法」:約等於二十公升,大約是半個月的工資。
◎波阿斯對路得多方恩待,甚至允許路得去收割捆好的麥穗中拾取麥穗(當然路得應該是不會去拿那些捆好的),這等於是可以讓路得直接取得僕人收割得成果。並且波阿斯還顧慮到路得的自尊心,不直接送她麥穗而透過抽麥穗下來讓路得拾取的方式來幫助她。我們施捨時是否也這樣關注被幫助者的自尊?
肆、拿俄米的反應 2:18-23
一、路得將工作的收穫交給拿俄米。 2:18
◎路得不單是把拾取的麥穗帶回來,還把波阿斯給的食物也帶回去分給婆婆。顯示路得在快樂的時候還惦記著婆婆的需要。我們是否這樣關注其他人的需求?
二、拿俄米詢問起路得的工作狀況,得知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間工作,拿俄米透露波阿斯的身份是本族的至近親屬。2:19-20
●2:19顯出拿俄米由路得的收穫中看出路得是蒙了別人的恩典,因此迫不及待的用重複的問題問路得工作的經過。
●「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可能指「波阿斯」或「耶和華」。以「耶和華」比較可能。
●「我們」本族的人:在此處拿俄米開始把路得和自己的命運連在一起,稱呼波阿斯為「我們」本族的人。
●「本族的」:「接近的」之意,可指時間的接近。亦可指地點的接近。這裡是指親屬關係之接近。
●「至近的親屬」:原文是「贖回」、「至近的親屬應盡的義務」,引申為「贖業的至親」。利 25:25;25:47-49;民 35:9-28
◎拿俄米的心態在此有一些轉變,他心目中的上帝本來是專門懲罰她的,現在卻是不斷恩待她的。所以她也開始準備要恩待她的媳婦,為她的媳婦找出路。
◎與拿俄米在1:10-13, 1:20-21中的心態相比較,此時她的心態顯然轉為感謝神!我們對神的信心是否也一樣常常因著環境的轉變而起伏不定呢?看到這裡,是否也可以提醒我們神的公義與慈愛,衪是眷顧孤兒寡婦的神。
三、拿俄米要路得聽波阿斯的話,跟著波阿斯的使女出去,路得聽命行事。2:21-23
●「遇見」你在別人田間:「接觸」、「相遇」、「攻擊」。
●「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應該是要避免波阿斯認為路得不接受他的好意。或者是怕路得在其他人的田裡遭受襲擊。
●「收完了大麥和小麥」:小麥收割結束是陽曆六月初,亦即路得在波阿斯田裡工作是由四月底到六月初,大約有七個星期之久。
◎「路得仍與婆婆同住」:似乎顯示了情況並無關鍵性的改變,收穫時期結束之後,路得一家的希望又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