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拿俄米促成路得與波阿斯的婚事 3:1-18
一、拿俄米計畫要為路得找丈夫,並把計畫告訴路得,路得決定遵循婆婆的吩咐。3:1-5
●「安身之處」:與1:9「平安」同字根,都是「歸宿」的意思。也暗示要幫路得找新丈夫。
●今「夜」:簸麥需要微風把稻草、糠皮都吹走,當地在接近黃昏時最適宜進行簸麥的工作。
●「在場上簸大麥」:打穀場是使收割的麥子脫粒的地方,用手或牛將麥桿碾碎,可食用的麥粒就從轂殼中脫落出來。打穀場通常是泥土地或由岩石塊作成,位在村外的高坡處,也就是通常設在空曠和地勢較高的地方,當揚起碾碎的麥桿時,晚風可以幫忙吹走較輕的穀殼,所以波阿斯在打穀場邊過夜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讓晚風幫助將穀殼吹走完成「脫粒」(白天忙於收割,晚上才進行脫粒),另外為了防賊偷盜(晚間有人在麥堆旁守候可以提防別人來偷竊)。當時顯然不只波阿斯一人打麥。
◎打榖場通常是一塊位置較高而又空曠無遮蔽的地方,以致在大麥時也可借助微風的力量。以色列的西風從下午開始直吹到太陽下山為止。用動物拉的橇輾過穀物,穀粒便會和穀分開,然後再以大木叉把穀拋到空中,微風會把皮殼吹走,粒子會掉在場上。入夜後這些穀粒要有人看守。
●「抹膏」:「塗抹清香的油」。
●換上「衣服」:「外套」、「一種長及雙腳,幾乎遮蓋全身的大衣」。
●「沐浴抹膏,換上衣服」:參考撒下 12:20,拿俄米應該是要路得結束守寡的身份,準備追求自己的新人生。撒下 14:2說明守寡的婦人不抹膏,穿寡婦的衣裳創 38:14,19。
●「腳」:原文指「大腿到腳趾的肢體」。此字原文編號SNH4772,舊約聖經中這個字沒有拿來暗示性器官過。
●「掀開他腳上的被」:原文是「揭露他的腳」,有人認為「腳」是「男性性器官」的隱喻,不過3:10-11中波阿斯的反應說明這是不可能的。我們現在無法了解當日的風俗,不過路得的這個舉動,一定很清楚的象徵了「以身相許」的意思。
◎拿俄米對路得的建議看起來是十分奇怪而離奇的,難道是要路得去色誘波阿斯?其實不是。她是要路得按照以色列的習俗和律法行事,那時僕人睡在主人的腳下甚至共用被子是常有的事。透過遵守這樣的習俗,路得可以告知波阿斯可以成為她的至近親屬。
◎3:5並沒有說明路得聽了婆婆的建議到底怎麼想,只是記錄路得簡要的回答自己一定遵行婆婆的一切吩咐。這顯示出路得對婆婆的信賴,即使拿俄米建議路得做的事情,真的有點風險,路得問也不問就直接順服。
二、路得照拿俄米的計畫進行,波阿斯察覺之後,告訴路得他要盡心為路得處理相關的問題。3:6-13
●「心裡歡暢」:「舒暢」、「愉悅」。
●「悄悄地」:「秘密地」、「神秘地」、「安靜地」。
●「婢女」:「女僕」、「妾」,這一種女僕社會地位稍高,可以被自由人娶為妻或妾。
●「衣襟」:原文跟「翅膀」相同,2:12波阿斯表示路得是投靠到耶和華的翅膀下,路得在此表示自己希望波阿斯保護她。
●「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參考結 16:8「取我為妻」的意思。
●「至近的親屬」:同2:20「至近的親屬」,「贖業的至親」之意。但這裡提的應該不是「替兄弟留後」的義務,如果這是波阿斯的義務,拿俄米就不需要這麼麻煩,這裡表達的應該是「最能照顧我的親屬」之意。
●你末後的「恩」:「慈愛」、「忠誠」。
●「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原文是「你後來的恩慈比以前的更大」。其意義是路得現在對以利米勒家族的恩慈比以前更大。大概路得說「至近的親屬」使波阿斯認定路得是要為以利米勒家族留後。事實上波阿斯與路得都沒有這個「義務」,可能路得、拿俄米也沒有這個意思,但是波阿斯是打算這樣做了。
◎3:2中拿俄米提起波阿斯是親戚,用的字並不是「贖業的至親」一字,可見拿俄米大概只注意媳婦的未來歸宿問題,也因此沒有用法律手段來處理路得的婚事。路得雖然用「贖業的至親」一字來稱呼波阿斯,不過她懂不懂這個字的複雜深刻含意?我們很難確定。不過由於本書中每個人都樂意為其他人著想,為其他人付出,結果波阿斯當場就決定要幫路得完成「贖業的至親」的工作,但這反而會造成波阿斯娶路得的障礙,因為還有一個人具有更高優先權。
●「少年人」:「年輕男人」、「成長的壯年人」。
●「少年人....沒有跟從」:表示路得並不一定非嫁給波阿斯不可。
●「本城的人」:原文是「我民的城門」,指「在城門口主持事務的領袖群」,也就是代表「整個城」的意思。
●「賢德」:跟2:1描述波阿斯是「大財主」的那個字一樣,是「有能力」、「有價值」的意思。
◎作者雖然沒有記載,不過路得的德行與所作所為大概已經讓整個伯利恆人都認識這位摩押女子是怎樣的賢慧。
◎「只管躺到天亮」:在當時的情況下,女子深夜回家可能會有危險,大概還是留在穀場最適合。
◎小叔制是規定當一家之主去世,但沒留下兒子時,當行的婚姻習俗。是由死者的兄弟娶死者的妻子,為死者留後。「至近的親屬」只有「買贖死者的地業」的責任或權利,如果不是死者的兄弟,就沒有進行「小叔制」的責任。
三、路得回到家將經過告訴拿俄米,拿俄米要路得安心等待波阿斯的好消息。3:14-18
●波阿斯「說」:可能是「自言自語」或「心裡說」。
●「有女子」:原文有冠詞,意思是「此女子」,指「路得」。
●「外衣」:可能是「斗篷」或「披肩」、「披巾」。
●「打開」:「抓牢」、「抓緊」的意思。
●「六簸箕」:原文是「六個單位」,比較可能是「六細亞」,就是兩伊法,大約是四十公升,所以波阿斯要幫路得放到肩上。
●「她便進城去了」:原文是「他便進城去了」,指「波阿斯」進城而非路得。
●「怎麼樣了」:原文是「你是誰啊?」,不過實質的意義的確是問「狀況如何了」、「怎麼樣了」?
●「空手」:原文與1:21拿俄米提及自己「空空的」回來一樣。拿俄米說她空手回伯利恆. 但是上帝卻透過波阿斯讓路得沒有空手回去見拿俄米。
◎拿俄米似乎對波阿斯的性格很熟悉,所以要路得安心的等待消息。我們能像波阿斯一樣讓人信賴放心嗎?
◎從這章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婆婆,兒婦與波阿斯微妙的互動。婆婆為兒婦著想,希望找到一個新夫家;而路得也為婆家著想,希望為婆家留後;至於波阿斯也是為人正直,礙於年紀較大,又非至近親屬,因此不願名不正,言不順,娶路得為妻,因此處處為路得著想,再替她花費心思找至近親。
伍、拿俄米促成路得與波阿斯的婚事 3:1-18
一、拿俄米計畫要為路得找丈夫,並把計畫告訴路得,路得決定遵循婆婆的吩咐。3:1-5
●「安身之處」:與1:9「平安」同字根,都是「歸宿」的意思。也暗示要幫路得找新丈夫。
●今「夜」:簸麥需要微風把稻草、糠皮都吹走,當地在接近黃昏時最適宜進行簸麥的工作。
●「在場上簸大麥」:打穀場是使收割的麥子脫粒的地方,用手或牛將麥桿碾碎,可食用的麥粒就從轂殼中脫落出來。打穀場通常是泥土地或由岩石塊作成,位在村外的高坡處,也就是通常設在空曠和地勢較高的地方,當揚起碾碎的麥桿時,晚風可以幫忙吹走較輕的穀殼,所以波阿斯在打穀場邊過夜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讓晚風幫助將穀殼吹走完成「脫粒」(白天忙於收割,晚上才進行脫粒),另外為了防賊偷盜(晚間有人在麥堆旁守候可以提防別人來偷竊)。當時顯然不只波阿斯一人打麥。
◎打榖場通常是一塊位置較高而又空曠無遮蔽的地方,以致在大麥時也可借助微風的力量。以色列的西風從下午開始直吹到太陽下山為止。用動物拉的橇輾過穀物,穀粒便會和穀分開,然後再以大木叉把穀拋到空中,微風會把皮殼吹走,粒子會掉在場上。入夜後這些穀粒要有人看守。
●「抹膏」:「塗抹清香的油」。
●換上「衣服」:「外套」、「一種長及雙腳,幾乎遮蓋全身的大衣」。
●「沐浴抹膏,換上衣服」:參考撒下 12:20,拿俄米應該是要路得結束守寡的身份,準備追求自己的新人生。撒下 14:2說明守寡的婦人不抹膏,穿寡婦的衣裳創 38:14,19。
●「腳」:原文指「大腿到腳趾的肢體」。此字原文編號SNH4772,舊約聖經中這個字沒有拿來暗示性器官過。
●「掀開他腳上的被」:原文是「揭露他的腳」,有人認為「腳」是「男性性器官」的隱喻,不過3:10-11中波阿斯的反應說明這是不可能的。我們現在無法了解當日的風俗,不過路得的這個舉動,一定很清楚的象徵了「以身相許」的意思。
◎拿俄米對路得的建議看起來是十分奇怪而離奇的,難道是要路得去色誘波阿斯?其實不是。她是要路得按照以色列的習俗和律法行事,那時僕人睡在主人的腳下甚至共用被子是常有的事。透過遵守這樣的習俗,路得可以告知波阿斯可以成為她的至近親屬。
◎3:5並沒有說明路得聽了婆婆的建議到底怎麼想,只是記錄路得簡要的回答自己一定遵行婆婆的一切吩咐。這顯示出路得對婆婆的信賴,即使拿俄米建議路得做的事情,真的有點風險,路得問也不問就直接順服。
二、路得照拿俄米的計畫進行,波阿斯察覺之後,告訴路得他要盡心為路得處理相關的問題。3:6-13
●「心裡歡暢」:「舒暢」、「愉悅」。
●「悄悄地」:「秘密地」、「神秘地」、「安靜地」。
●「婢女」:「女僕」、「妾」,這一種女僕社會地位稍高,可以被自由人娶為妻或妾。
●「衣襟」:原文跟「翅膀」相同,2:12波阿斯表示路得是投靠到耶和華的翅膀下,路得在此表示自己希望波阿斯保護她。
●「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參考結 16:8「取我為妻」的意思。
●「至近的親屬」:同2:20「至近的親屬」,「贖業的至親」之意。但這裡提的應該不是「替兄弟留後」的義務,如果這是波阿斯的義務,拿俄米就不需要這麼麻煩,這裡表達的應該是「最能照顧我的親屬」之意。
●你末後的「恩」:「慈愛」、「忠誠」。
●「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原文是「你後來的恩慈比以前的更大」。其意義是路得現在對以利米勒家族的恩慈比以前更大。大概路得說「至近的親屬」使波阿斯認定路得是要為以利米勒家族留後。事實上波阿斯與路得都沒有這個「義務」,可能路得、拿俄米也沒有這個意思,但是波阿斯是打算這樣做了。
◎3:2中拿俄米提起波阿斯是親戚,用的字並不是「贖業的至親」一字,可見拿俄米大概只注意媳婦的未來歸宿問題,也因此沒有用法律手段來處理路得的婚事。路得雖然用「贖業的至親」一字來稱呼波阿斯,不過她懂不懂這個字的複雜深刻含意?我們很難確定。不過由於本書中每個人都樂意為其他人著想,為其他人付出,結果波阿斯當場就決定要幫路得完成「贖業的至親」的工作,但這反而會造成波阿斯娶路得的障礙,因為還有一個人具有更高優先權。
●「少年人」:「年輕男人」、「成長的壯年人」。
●「少年人....沒有跟從」:表示路得並不一定非嫁給波阿斯不可。
●「本城的人」:原文是「我民的城門」,指「在城門口主持事務的領袖群」,也就是代表「整個城」的意思。
●「賢德」:跟2:1描述波阿斯是「大財主」的那個字一樣,是「有能力」、「有價值」的意思。
◎作者雖然沒有記載,不過路得的德行與所作所為大概已經讓整個伯利恆人都認識這位摩押女子是怎樣的賢慧。
◎「只管躺到天亮」:在當時的情況下,女子深夜回家可能會有危險,大概還是留在穀場最適合。
◎小叔制是規定當一家之主去世,但沒留下兒子時,當行的婚姻習俗。是由死者的兄弟娶死者的妻子,為死者留後。「至近的親屬」只有「買贖死者的地業」的責任或權利,如果不是死者的兄弟,就沒有進行「小叔制」的責任。
三、路得回到家將經過告訴拿俄米,拿俄米要路得安心等待波阿斯的好消息。3:14-18
●波阿斯「說」:可能是「自言自語」或「心裡說」。
●「有女子」:原文有冠詞,意思是「此女子」,指「路得」。
●「外衣」:可能是「斗篷」或「披肩」、「披巾」。
●「打開」:「抓牢」、「抓緊」的意思。
●「六簸箕」:原文是「六個單位」,比較可能是「六細亞」,就是兩伊法,大約是四十公升,所以波阿斯要幫路得放到肩上。
●「她便進城去了」:原文是「他便進城去了」,指「波阿斯」進城而非路得。
●「怎麼樣了」:原文是「你是誰啊?」,不過實質的意義的確是問「狀況如何了」、「怎麼樣了」?
●「空手」:原文與1:21拿俄米提及自己「空空的」回來一樣。拿俄米說她空手回伯利恆. 但是上帝卻透過波阿斯讓路得沒有空手回去見拿俄米。
◎拿俄米似乎對波阿斯的性格很熟悉,所以要路得安心的等待消息。我們能像波阿斯一樣讓人信賴放心嗎?
◎從這章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婆婆,兒婦與波阿斯微妙的互動。婆婆為兒婦著想,希望找到一個新夫家;而路得也為婆家著想,希望為婆家留後;至於波阿斯也是為人正直,礙於年紀較大,又非至近親屬,因此不願名不正,言不順,娶路得為妻,因此處處為路得著想,再替她花費心思找至近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