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醫治癱子(2:1-12)
○太 9:1-8;路 5:17-26
(一)地點:迦百農的房子裡。 2:1
(二)很多人聚集聽耶穌講道,以至於門前都沒有空地。 2:2
(三)人物:四個人抬一個癱子來找耶穌。 2:3
(四)因為擠不進去,這些人就拆通屋頂,把癱子放到耶穌面前。 2:4
●「不得近前」:直譯是「不能帶到他的面前」。
●「拆了屋頂」:巴勒斯坦的屋頂多是平的,屋旁有梯級可上去。這些屋頂是用瓦塊或樹枝和黏土混合蓋成的,因此易於拆通。
(五)耶穌宣告癱子的罪赦免了,引起文士的議論與批判。 2:5-7
●「你的罪赦了」:原文的時態表示「在這個時刻被赦免了」。
●「僭妄」:「褻瀆」。
◎由此看來,「罪」可能是這個癱子的病因。
(六)耶穌質問文士,並說明他宣告赦罪的目的。 2:8-10
(七)耶穌行神蹟醫好癱子。 2:11-12
◎以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宣佈某人的罪獲得赦免很容易,因為無從對證。但叫癱子起來行走比較困難,因為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耶穌在此藉著醫治癱子的神蹟,表明他有神的權柄,能赦免人的罪。如果耶穌真的褻瀆上帝,上帝就不會給他力量行後面的神蹟了。
◎癱子得醫治的關鍵是:1.抬他的人及他都相信耶穌有能力醫治。
2.他們採取行動把癱子抬到耶穌面前。
九、耶穌與利未(2:13-17)
○太 9:9-13;路 5:27-32
(一)耶穌呼召利未,利未就由收稅的地點起來跟隨耶穌。 2:13-14
●「利未」:又叫「馬太」,「馬太」是「神的恩賜」的意思。
●「稅關」:收稅的地點。可能設在海邊或大路邊,以便向往來商家徵收路稅、營業稅或關稅等。
(二)耶穌參與利未家裡的宴席,與收稅者和罪人同席。 2:15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罪人」:可能指:(1)生活邪惡、違背舊約道德律法的人。
(2)不守文士、法利賽人所定禮儀規條的人。
(三)文士質疑耶穌與罪人混雜,耶穌說明他來是要召罪人。 2:16-17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一同吃飯」: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與人同席」的舉動背後有其特殊的含義,表示把平安、信任、原諒給予同席的人。人們藉著同桌吃喝,建立交情、表明互相的接納。
●「康健的人」:指「強壯的人」。
●「召」:「呼叫」、「邀請」。
◎然而我們深深的知道這世界上沒有健康的人,也沒有義人,只有自以為義的人。也因此只有知道自己有問題的人才懂得回應耶穌的呼召,懇求耶穌的醫治,麻木無知而自以為義的病,恐怕是最為危險的一種病。福音的本質不是在告訴人他是沒有病、沒有罪的,而是要人知道自己的病與罪,進而到上帝面前來求醫治求憐憫而得到救恩。知道自己的罪,是進入上帝恩典的第一步。
十、論禁食(2:18-22)
○太 9:14-17;路 5:33-39
(一)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質問耶穌其門徒為何不禁食。 2:18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悔。(利 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日。(斯 9:31; 亞 7:5; 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
(二)耶穌以現在新郎同在,所以不需要禁食來回應。 2:19-20
●「陪伴之人」:字面意義是「新郎的兒子」,指的是婚禮上的客人或伴郎。
●「新郎」:耶穌自稱新郎,可能是把自己看為是舊約何西阿書中的「新郎」(何 2:19),就是與以色列人立了約的神。另外施洗約翰也稱耶穌是新郎(約 3:29)。
●「日子」、「那日」:「日子」原文是複數,「那日」原文是「單數」,應該都是指耶穌死後的一段時日而言。
●那日他們就要「禁食」:原文是未來式,只是陳述一件未來會發生的事情,而且不是「被動」,也沒有強調「為自己禁食」,因此不是一個命令,而是耶穌對未來的一個預言。
◎當耶穌與門徒同在時應當歡喜快樂,而非禁食。但當耶穌離開他們之時,禁食是合宜的表現。
◎顯然法利賽人以禁食為敬虔的應有表現,而不顧禁食應有的內涵。但耶穌的回答顯示他深知禁食的內涵。如果不是真心的傷心,又何必裝成吃不下飯呢?
(三)新舊難合,舊傳統不能承受新生命。 2:21-22
●「新」布:「還沒有縮過水的」、「新的」。
●「新布與舊衣服」:舊衣服已經縮水過了,而新布還沒有縮過水,所以補再一起時,新布將縮水把舊衣服抓破了。
●「帶壞」:「撕」、「扯」。
●「新酒與舊皮袋」:當時用羊皮袋裝酒,當新鮮的葡萄汁發酵成酒時,會產生氣體,而新皮袋可隨著伸展膨脹。但舊皮袋是已經膨脹過的,所以會被脹破。
●「裂開」:「扯破」的意思。
◎這些比喻都是表示耶穌帶來的新啟示是與傳統的「儀式主義」不合的。然而傳統的影響力還是十分驚人,大多數人還是選擇傳統。我們有什麼傳統是敵對真理的嗎?
十一、安息日爭論(2:23-3:6)
○太 12:1-14;路 6:1-11
(一)安息日時門徒掐了麥穗,法利賽人因此質問耶穌。 2:23-24
●「掐麥穗」:這件事本是被許可的(申 23:25),但在法利賽人眼中,掐麥穗等於「收割」,即犯了安息日不可做工的條例(出 34:21)。這應該是小麥的麥穗。
(二)耶穌以大衛的事件來回應法利賽人。 2:25-26
◎放在聖所金桌上的陳設餅,每安息日要換上新的,而舊的撤下後便給祭司做食物。大衛及隨從違例吃陳設餅一事(撒上 21:1-6),表明照顧人的需要比墨守陳規更重要。
◎顯然耶穌這個例子是要說明律法雖然很重要,但是在人緊急的需要下,還是可以作適當的調整來滿足律法的真正精神。拯救飢餓者的生命特殊情況,比一般情形下表達對上帝尊重的陳設餅規定還重要。
◎是不是我們可以由這段經文歸納出「只要為了人的需要,任何律法都可以被修改」?我想應該不是如此。而我們由耶穌這裡所提的倫理原則,只能謹慎的得到一個結論:「人維持生命的需要比禮儀性的律法重要」。更何況這裡耶穌所面對的不是安息日的律法,而是曲解安息日原意的繁複規條。
(三)耶穌說明安息日是為人設立,並且他自己是安息日的主。 2:27-28
●「人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但 7:13-14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
◎安息日是上帝為了人的好處而設立的,沒有附帶任何關於行動舉止的條文。而文士們似乎把人看成是為安息日而造,因此定出許多繁文縟節來規範人。我們也可以想一想「地方堂會(教會)」是不是也是為了人的好處設立的呢?
(四)耶穌進入會堂,遇到枯乾一隻手的人。 3:1
●「枯乾」:「肌肉萎縮」。原文顯示這人的手是「變成枯乾」的,因此是後天的意外或疾病所致,而並非是先天的缺陷。
(五)法利賽人要看耶穌到底在安息日治不治病,打算要控告耶穌。 3:2
●「眾人」:應該翻譯為「他們」,指第六節的法利賽人。
●「窺探」:「在旁注視」的意思。
●「控告」:意思是「出聲指控」。
◎在眾人心中,此處病人顯然無生命危險,耶穌若在當天醫治他,便算干犯安息日。
(六)耶穌以安息日行善行惡哪樣可以來質問法利賽人,暗示出安息日的真正意義。 3:3-4
●「不作聲」:「靜默」的意思。
(七)耶穌為眾人剛硬的心憤怒而憂愁,並醫治了病人。 3:5
●「憂愁」:「憂傷」、「同情」。
●「剛硬」:原文有「對真理盲目」的意思。
●「復原」:「復原」、「復興」、「恢復至原來的狀況」。
●原文中的「怒目而視」是過去式,表示是一段時間之內的舉動。而「憂愁」的時態卻是現在式,表示一種繼續不斷的狀態。
◎耶穌要右手枯乾的人伸出手來,這不是強人所難嗎?而一個右手枯乾的人又怎能伸出手來呢?而當這個右手枯乾的人相信耶穌的呼召,伸出手來時,他的手就好了。我們是否肯伸出我們心靈中枯乾的手?
(八)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出去商議如何除掉耶穌。3:6
●「希律黨」:可能是希律安提帕或希律家族的擁護者,同時效忠於羅馬政府。這種人本來應該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死對頭,但為了除掉耶穌,法利賽人和文士居然會找這群人合作。
●「除滅」:「毀滅」、「殺」。
◎文士和法利賽人因耶穌的善舉而竟想在安息日謀害耶穌。『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多麼強烈對比的一句話。而耶穌給他們「救命、害命」的質問和選擇,他們立刻選擇了「殺害」耶穌。
◎為什麼文士和法利賽人想殺耶穌呢?以下是我的推測:文士和法利賽人之所以能夠得人尊敬,是因為有一堆繁複的律法規條可以憑藉以顯示自己比其他眾人敬虔,也因此可以高人一等。而耶穌多次把這種倚靠外顯行為顯露自己虛假虔誠的心態戳破,並把律法中上帝真正的心意顯露出來,不但拆毀法利賽人和文士藉以高人一等的虛假規條,並顯出法利賽人與文士的「不是真虔誠」。這樣的舉動應該相當讓這群宗教領袖難堪,並且這樣的行為直接拆毀了他們自高的憑藉,再加上耶穌多次坦白的顯露自己神子的身份,羞愧加上對傳統(因為他們是傳統的既得利益者)的護衛心態,自然使他們欲把耶穌除去而後快。
八、醫治癱子(2:1-12)
○太 9:1-8;路 5:17-26
(一)地點:迦百農的房子裡。 2:1
(二)很多人聚集聽耶穌講道,以至於門前都沒有空地。 2:2
(三)人物:四個人抬一個癱子來找耶穌。 2:3
(四)因為擠不進去,這些人就拆通屋頂,把癱子放到耶穌面前。 2:4
●「不得近前」:直譯是「不能帶到他的面前」。
●「拆了屋頂」:巴勒斯坦的屋頂多是平的,屋旁有梯級可上去。這些屋頂是用瓦塊或樹枝和黏土混合蓋成的,因此易於拆通。
(五)耶穌宣告癱子的罪赦免了,引起文士的議論與批判。 2:5-7
●「你的罪赦了」:原文的時態表示「在這個時刻被赦免了」。
●「僭妄」:「褻瀆」。
◎由此看來,「罪」可能是這個癱子的病因。
(六)耶穌質問文士,並說明他宣告赦罪的目的。 2:8-10
(七)耶穌行神蹟醫好癱子。 2:11-12
◎以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宣佈某人的罪獲得赦免很容易,因為無從對證。但叫癱子起來行走比較困難,因為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耶穌在此藉著醫治癱子的神蹟,表明他有神的權柄,能赦免人的罪。如果耶穌真的褻瀆上帝,上帝就不會給他力量行後面的神蹟了。
◎癱子得醫治的關鍵是:1.抬他的人及他都相信耶穌有能力醫治。
2.他們採取行動把癱子抬到耶穌面前。
九、耶穌與利未(2:13-17)
○太 9:9-13;路 5:27-32
(一)耶穌呼召利未,利未就由收稅的地點起來跟隨耶穌。 2:13-14
●「利未」:又叫「馬太」,「馬太」是「神的恩賜」的意思。
●「稅關」:收稅的地點。可能設在海邊或大路邊,以便向往來商家徵收路稅、營業稅或關稅等。
(二)耶穌參與利未家裡的宴席,與收稅者和罪人同席。 2:15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罪人」:可能指:(1)生活邪惡、違背舊約道德律法的人。
(2)不守文士、法利賽人所定禮儀規條的人。
(三)文士質疑耶穌與罪人混雜,耶穌說明他來是要召罪人。 2:16-17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一同吃飯」: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與人同席」的舉動背後有其特殊的含義,表示把平安、信任、原諒給予同席的人。人們藉著同桌吃喝,建立交情、表明互相的接納。
●「康健的人」:指「強壯的人」。
●「召」:「呼叫」、「邀請」。
◎然而我們深深的知道這世界上沒有健康的人,也沒有義人,只有自以為義的人。也因此只有知道自己有問題的人才懂得回應耶穌的呼召,懇求耶穌的醫治,麻木無知而自以為義的病,恐怕是最為危險的一種病。福音的本質不是在告訴人他是沒有病、沒有罪的,而是要人知道自己的病與罪,進而到上帝面前來求醫治求憐憫而得到救恩。知道自己的罪,是進入上帝恩典的第一步。
十、論禁食(2:18-22)
○太 9:14-17;路 5:33-39
(一)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質問耶穌其門徒為何不禁食。 2:18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悔。(利 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日。(斯 9:31; 亞 7:5; 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
(二)耶穌以現在新郎同在,所以不需要禁食來回應。 2:19-20
●「陪伴之人」:字面意義是「新郎的兒子」,指的是婚禮上的客人或伴郎。
●「新郎」:耶穌自稱新郎,可能是把自己看為是舊約何西阿書中的「新郎」(何 2:19),就是與以色列人立了約的神。另外施洗約翰也稱耶穌是新郎(約 3:29)。
●「日子」、「那日」:「日子」原文是複數,「那日」原文是「單數」,應該都是指耶穌死後的一段時日而言。
●那日他們就要「禁食」:原文是未來式,只是陳述一件未來會發生的事情,而且不是「被動」,也沒有強調「為自己禁食」,因此不是一個命令,而是耶穌對未來的一個預言。
◎當耶穌與門徒同在時應當歡喜快樂,而非禁食。但當耶穌離開他們之時,禁食是合宜的表現。
◎顯然法利賽人以禁食為敬虔的應有表現,而不顧禁食應有的內涵。但耶穌的回答顯示他深知禁食的內涵。如果不是真心的傷心,又何必裝成吃不下飯呢?
(三)新舊難合,舊傳統不能承受新生命。 2:21-22
●「新」布:「還沒有縮過水的」、「新的」。
●「新布與舊衣服」:舊衣服已經縮水過了,而新布還沒有縮過水,所以補再一起時,新布將縮水把舊衣服抓破了。
●「帶壞」:「撕」、「扯」。
●「新酒與舊皮袋」:當時用羊皮袋裝酒,當新鮮的葡萄汁發酵成酒時,會產生氣體,而新皮袋可隨著伸展膨脹。但舊皮袋是已經膨脹過的,所以會被脹破。
●「裂開」:「扯破」的意思。
◎這些比喻都是表示耶穌帶來的新啟示是與傳統的「儀式主義」不合的。然而傳統的影響力還是十分驚人,大多數人還是選擇傳統。我們有什麼傳統是敵對真理的嗎?
十一、安息日爭論(2:23-3:6)
○太 12:1-14;路 6:1-11
(一)安息日時門徒掐了麥穗,法利賽人因此質問耶穌。 2:23-24
●「掐麥穗」:這件事本是被許可的(申 23:25),但在法利賽人眼中,掐麥穗等於「收割」,即犯了安息日不可做工的條例(出 34:21)。這應該是小麥的麥穗。
(二)耶穌以大衛的事件來回應法利賽人。 2:25-26
◎放在聖所金桌上的陳設餅,每安息日要換上新的,而舊的撤下後便給祭司做食物。大衛及隨從違例吃陳設餅一事(撒上 21:1-6),表明照顧人的需要比墨守陳規更重要。
◎顯然耶穌這個例子是要說明律法雖然很重要,但是在人緊急的需要下,還是可以作適當的調整來滿足律法的真正精神。拯救飢餓者的生命特殊情況,比一般情形下表達對上帝尊重的陳設餅規定還重要。
◎是不是我們可以由這段經文歸納出「只要為了人的需要,任何律法都可以被修改」?我想應該不是如此。而我們由耶穌這裡所提的倫理原則,只能謹慎的得到一個結論:「人維持生命的需要比禮儀性的律法重要」。更何況這裡耶穌所面對的不是安息日的律法,而是曲解安息日原意的繁複規條。
(三)耶穌說明安息日是為人設立,並且他自己是安息日的主。 2:27-28
●「人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但 7:13-14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
◎安息日是上帝為了人的好處而設立的,沒有附帶任何關於行動舉止的條文。而文士們似乎把人看成是為安息日而造,因此定出許多繁文縟節來規範人。我們也可以想一想「地方堂會(教會)」是不是也是為了人的好處設立的呢?
(四)耶穌進入會堂,遇到枯乾一隻手的人。 3:1
●「枯乾」:「肌肉萎縮」。原文顯示這人的手是「變成枯乾」的,因此是後天的意外或疾病所致,而並非是先天的缺陷。
(五)法利賽人要看耶穌到底在安息日治不治病,打算要控告耶穌。 3:2
●「眾人」:應該翻譯為「他們」,指第六節的法利賽人。
●「窺探」:「在旁注視」的意思。
●「控告」:意思是「出聲指控」。
◎在眾人心中,此處病人顯然無生命危險,耶穌若在當天醫治他,便算干犯安息日。
(六)耶穌以安息日行善行惡哪樣可以來質問法利賽人,暗示出安息日的真正意義。 3:3-4
●「不作聲」:「靜默」的意思。
(七)耶穌為眾人剛硬的心憤怒而憂愁,並醫治了病人。 3:5
●「憂愁」:「憂傷」、「同情」。
●「剛硬」:原文有「對真理盲目」的意思。
●「復原」:「復原」、「復興」、「恢復至原來的狀況」。
●原文中的「怒目而視」是過去式,表示是一段時間之內的舉動。而「憂愁」的時態卻是現在式,表示一種繼續不斷的狀態。
◎耶穌要右手枯乾的人伸出手來,這不是強人所難嗎?而一個右手枯乾的人又怎能伸出手來呢?而當這個右手枯乾的人相信耶穌的呼召,伸出手來時,他的手就好了。我們是否肯伸出我們心靈中枯乾的手?
(八)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出去商議如何除掉耶穌。3:6
●「希律黨」:可能是希律安提帕或希律家族的擁護者,同時效忠於羅馬政府。這種人本來應該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死對頭,但為了除掉耶穌,法利賽人和文士居然會找這群人合作。
●「除滅」:「毀滅」、「殺」。
◎文士和法利賽人因耶穌的善舉而竟想在安息日謀害耶穌。『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多麼強烈對比的一句話。而耶穌給他們「救命、害命」的質問和選擇,他們立刻選擇了「殺害」耶穌。
◎為什麼文士和法利賽人想殺耶穌呢?以下是我的推測:文士和法利賽人之所以能夠得人尊敬,是因為有一堆繁複的律法規條可以憑藉以顯示自己比其他眾人敬虔,也因此可以高人一等。而耶穌多次把這種倚靠外顯行為顯露自己虛假虔誠的心態戳破,並把律法中上帝真正的心意顯露出來,不但拆毀法利賽人和文士藉以高人一等的虛假規條,並顯出法利賽人與文士的「不是真虔誠」。這樣的舉動應該相當讓這群宗教領袖難堪,並且這樣的行為直接拆毀了他們自高的憑藉,再加上耶穌多次坦白的顯露自己神子的身份,羞愧加上對傳統(因為他們是傳統的既得利益者)的護衛心態,自然使他們欲把耶穌除去而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