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第 22 章

七、娶親宴席的比喻 22:1-14

路 14:16-24(不過有解經家認為這兩段並不相同,是耶穌兩次用類似的場景來比喻)

(一)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派遣僕人去請客人赴宴,但客人不肯來。22:1-3

●「娶親的筵席」:SNG01062,「婚禮」、「婚宴」、「喜酒」,原文是複數型態,這是因為一個婚筵分成好幾個部分,常常長達數日之久。後文22:8,11,12中用單數的形式,意義是一樣的。

●「打發」僕人:SNG00649,「差遣」。

●「請」:SNG02564,「邀請」、「呼叫」。

●「被召」:SNG02564,「邀請」、「呼叫」。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派遣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參考自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猶太人常將彌賽亞時代的福樂比喻為筵席,又常將神比喻為「王」,因此這個比喻就不言而喻了。

賽 25:6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

(二)王又派遣其他僕人去請客人,說明自己已經預備妥當,請他們來赴宴。22:4

●「打發」別的僕人:SNG00649,「差遣」。

●我的「筵席」:SNG00712,「早餐」或「午餐」,大約十點吃。而路 14:16的「筵席」是SNG01173,指「晚餐」。不過當時的婚宴會進行很多天,這應該是開始的那一餐。

●「牛」和肥畜:SNG05022,「公牛」。

●牛和「肥畜」:SNG04619,「養肥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各樣」都齊備:SNG03956,「每一個」、「全部」。

●各樣「都齊備」:SNG02092,「準備好」。

(三)那些被請的人有些不理會,有些去做自己的事,有些凌辱或殺害王的僕人。22:5-6

●「不理」:SNG00272,「忽略」、「不在意」。

●「做買賣」:SNG01711,「生意」、「交易」,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凌辱」:SNG05195,「侮辱」、「惡待」。

◎比喻中的王第二次的呼召並沒有生氣,只是表明自己都預備好了,請賓客來赴宴,但22:5這些人都是為了「經濟理由」拒絕赴宴,22:6更說明有些人暴力對待王的僕人。我們即使沒有暴力對待王的僕人,有否為了經濟考量拒絕上帝的邀請?

(四)王的反應是震怒,並且派兵毀滅兇手,且表明原先被請的人不配赴宴。22:7-8

●「大怒」:SNG03710,「發怒」。

●「發」兵:SNG03992,「差遣」、「送往」。

●已經「齊備」:SNG02092,「準備好」。

●「所召的人」:SNG02564,「邀請」、「呼叫」。

●不「配」:SNG00514,「配得」、「相稱」、「匹配的」。

◎「燒燬他們的城」,可能跟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有關。

(五)王要僕人四處去找人來赴宴,直到宴席坐滿客人。 22:9-10

●要「往」:SNG04198,「去」、「前行」。

●「岔路口」:SNG01327,「出口」、「出城的路」,指貫穿全城,並向城外延伸的主要交通路線,原文是複數型態。

●「召」來赴席:SNG02564,「邀請」、「呼叫」。

●「大路」:SNG03598,「道路」。

●坐滿了「客」:SNG00345,「斜倚桌邊(的人)」、「用餐(的人)」。

(六)國王發現賓客中有人沒有穿禮服,就將之趕出去。 22:11-13

●「朋友」:SNG02083,「同伴」。算是對人溫和中性的稱呼。

●「禮服」:SNG01742+SNG01062,「婚禮的衣服」,不是指一種專門的服裝,而是指人在特殊場合穿的清潔服裝(最好是白色)。穿骯髒服裝是對主人的侮辱,所以主人預期客人穿合宜的服裝,而客人也知道自己不穿禮服失禮。

●「無言可答」:SNG05392,「給戴上嘴罩」、「使沉默」。

●「使喚的人」:SNG01249,「僕役」、「助手」、「執行他人的命令的人」。

◎不管禮服是不是君王為賓客準備,或者賓客應該自備的,22:12說明這個賓客面對質問無話可答,表示他應該有能力穿禮服,卻忽略不穿。

◎這裡的禮服,既然是指「赴宴的人理應穿著的衣服」,那應該是指成為基督徒理應活出基督徒的生活樣式。救恩雖然是免費的,但卻不是毫無標準的(至少要立志把上帝當上帝嘛!)。

(七)耶穌的結論:「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2:14

●「被召的人」:SNG02822,「受呼召」、「受邀請」。

●「選上的人」:SNG01588,「被選上的」。

◎不管是之前被召的賓客或後來不穿禮服的人,都是被召而沒有被選上的,我們是哪一種人呢?

八、納丁稅的問題 22:15-22

可 12:13-17;路 20:20-26

(一)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打算陷害耶穌,派人問耶穌是否可以納稅給羅馬皇帝。22:15-17

●「就著」耶穌的話:SNG01722,「藉著」、「靠」。

●「陷害」:SNG03802,狩獵用的字眼,意思是「設陷阱或網羅」。

●「誠實人」:SNG00227,「真實的」、「公義的」、「誠實的」。

●「誠誠實實」傳神的道:SNG01722+SNG00225,「在真理中」、「在真誠中」。

●「傳」上帝的道:SNG01321,「指示」、「教導」。

●「人的外貌」:SNG04383+SNG00444,原文是「人的面」、「人的臉」。

●納「稅」:SNG02778,此字指「每個成年人一年一度必須繳納的人頭稅」。當時每個十四到六十五歲的男人,女性則由十二歲開始到六十五歲,都要繳納這筆稅給羅馬政府。

●「凱撒」:SNG02541,原是指「凱撒大帝」,羅馬帝國成立後,此字專門用來稱呼「羅馬君王」,在耶穌傳福音當時羅馬君王是「凱撒提庇留」。

●「可以不可以」:SNG01832,「是不是合法的」,亦即「是不是神的律法所允許的」。

◎「門徒」是指法利賽人的學生,當時在耶路撒冷有兩間法利賽人的神學院Hillel和Shammai,這些人應該是反對納稅給羅馬皇帝的。

◎「希律黨人」是指支持希律政權的人,這些人是支持納稅給羅馬皇帝的。他們為了陷害耶穌,與立場完全相反的人結盟。

◎這個問題,如果耶穌回答應該要納,那百姓基於強烈的選民意識和對羅馬政權的不滿就會失去對耶穌的擁戴。如果耶穌回答不可納稅,那就可以被當成反政府份子,向羅馬政權告發。

◎看到這群人的問題,就能體會前面的客套話多麼奸詐,他們的意思就是耶穌理應不懼權勢,反對該撒的收稅權,而落入他們的陷阱中。

(二)耶穌知道他們的惡意,就質問他們為何試探自己,並要他們拿出一個納稅用的錢,表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2:18-21

●「惡意」:SNG04189,「邪惡」、「罪惡」、「卑鄙」。

●「假冒為善的人」:SNG05273,「演員」、「偽裝者」。

●「試探」我:SNG03985,「測試」、「試驗」。

●上稅的「錢」:SNG03546,「錢幣」,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銀錢」:SNG01220,「得拿利」,重三點八公克的錢幣,自西元前268年起使用到西元200年左右。一面印著羅馬皇帝「提庇留」的像,一面寫著「凱撒提庇留,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神之子,大祭司」。這個錢幣價值大約等於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

●這「號」:SNG01923,「銘文」、「題字」。

●「歸」:SNG00591,「歸還」,「給」、「支付」。

◎這種納稅用的錢幣既然不符合猶太人的信仰,這些法利賽人倒還是隨身攜帶,輕易就可以找出來給耶穌(耶穌身邊一時還沒有這種錢幣呢!),看起來他們也未必真的是那麼在意使用這種錢幣。

◎猶太人的傳統教導,也肯定國家權力的正當性箴 8:15;但 2:21,37,38,認為猶太人必須向統治者(即使是外邦人)納稅。

◎耶穌的回答,一方面肯定了國家權力的正當性,也肯定了我們應該納稅給國家。一方面卻也暗示國家的權力不是可以無限擴張的,屬於上帝的事物是國家所不應該僭越的。

(三)要陷害耶穌的人聽見就覺得驚訝,離開耶穌走了。22:22

●「希奇」:SNG02296,「驚訝」、「詫異」。

◎不管如何,要陷害耶穌的人並沒有辦法達成目的,耶穌用非常另類的方式來回應這個問題。

九、關於復活的討論 22:23-33

可 12:18-27;路 20:27-40

(一)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所以用嫁七個丈夫女人的例子來挑戰耶穌。22:23-28

22:23開始有個「當那一天」、「在那時」,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意思是撒都該人的挑戰與法利賽人對耶穌的試探同一個時間或同一天。

●「撒都該人」:SNG04523,字義是「正人君子」,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復活這些事。而他們不接受復活的主要理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任何證據」,所以他們不須要相信。

●「夫子」:SNG01320,「教師」、「老師」。

◎這裡是引自申 25:5的規定。

◎法利賽人認為這種情況下,當復活時這個女人是第一個人的妻子。

(二)耶穌指責他們犯了錯,因為不明白聖經和上帝的能力。並說明人復活後如天使般不娶也不嫁。22:29-30

●「錯」:SNG04105,「被誤導」、「犯錯」、「走迷」。

(三)耶穌引摩西五經來說明復活是可信的。 22:31-32

◎引自出 3:1-6

◎耶穌引撒都該人接受的摩西五經來回答撒都該人的問題。如果一個人真的死了就死了,不存在了(這是撒都該人的看法),那上帝怎麼會是這種不存在的人的上帝呢?

(四)眾人聽見耶穌的見解,就驚訝於他的教訓。 22:33

●「希奇」:SNG01605,「驚訝」、「詫異」。

◎其實不要說當時的人,我們現在聽到耶穌這樣解釋舊約,也會覺得非常有洞見。

十、最大的誡命 22:34-40

可 12:28-34

(一)有一個法利賽人律法師問耶穌: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最大。 22:34-36

●「堵住了....的口」:SNG05392,「給戴上嘴罩」、「使沉默」、「使安靜」。

●「律法師」:SNG03544,「熟稔律法的」,指「專門研究摩西律法的文士」。另有人認為「律法師」就等於是「文士」。

◎「聚集」:這個字眼讓人想起詩 2:2中「世上的君王、臣宰一齊商議抵擋耶和華的受膏者」。

◎根據猶太拉比的計算,肯定的規條有248條(跟人體組成部分一樣多),否定的有365條(跟一年的日子一樣多),共有六百一十三條(跟十誡的字數一樣多)律例。

(二)耶穌回答以「愛神」是誡命中最大的,第二大的是「愛人如己」。22:37-39

●「盡」心:SNG03650,「所有的」、「全部的」、「完全的」。

●盡「心」:SNG02588,「心」。

●盡「性」:SNG05590,「魂」、「生命力」。

●盡「意」:SNG01271,「理解力」、「頭腦」。

●「相倣」:SNG03664,「相像」、「類似」。

◎耶穌在此用「Shema」中的經文來回答這人,Shema(聆聽的意思)經文是申 6:4-9;11:13-21;民 15:37-41,是猶太人熟悉的認信經文(敬虔的猶太人每天早晚必讀)。耶穌向文士讀出申 6:4-5

◎「愛人如己」出自利 19:18

◎這兩條誡命跟我們對「律法」或「誡命」的認知差異甚大,不是要求我們什麼事情不能做,而是要求要「愛」,愛神和愛人,我們是否真的實踐出「愛神、愛人」的生命?

(三)愛神與愛人是舊約聖經一切道理的總綱。 22:40

●「總綱」:SNG02910,「懸掛」、「端賴於」、「依據」。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直譯是「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上」。

◎「律法和先知」是舊約聖經的總稱。

十一、大衛子孫的問題 22:41-46

可 12:35-37;路 20:41-44

(一)耶穌問法利賽人:「基督是誰的子孫」,法利賽人答以「大衛的子孫」。22:41-42

◎「基督是大衛的子孫」這有相當多的聖經根據撒下 7:13-14;賽 11:1;耶 23:5等,也被當時的猶太人普遍接受。

(二)耶穌卻以大衛被聖靈感動的話來質問法利賽人:「大衛為何稱基督為主」?法利賽人無話可答。於是沒有人敢再質問耶穌問題。 22:43-46

●「主」對我主:SNG02962,常常被用來指「耶和華」。

●「我主」:SNG03588+SNG02962+SNG01473,「那我的主」,亦即「那大衛的主」,也就是指「基督」。

◎這裡引的是詩 110:1。雖然許多學者質疑該篇詩篇所宣稱的:作者是大衛,但耶穌在此顯然認為大衛就是此詩的作者,而且22:43提及「大衛被聖靈感動」,表示這篇詩篇是大衛被聖靈感動之下寫出來的。

◎這一段話除了讓敵對者啞口無言外,也表明眾人所期盼的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也就是接掌大衛王權的君王。但彌賽亞並非只是人間的君王而已,更有其神聖的特質,所以大衛也透過詩篇承認他是自己的「主」,這也暗示彌賽亞今日的工作並非要來耶路撒冷作地上政權的王,而是要受死成就上帝的救贖計畫,而其做王也不只是作地上的以色列王,而是要成為高天上的榮耀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