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第 27 章

十、猶大的死亡 27:1-10

徒 1:18-19

(一)隔天早晨,公會成員為了要殺耶穌,就把耶穌送交羅馬巡撫彼拉多。27:1-2

●「商議」:SNG04824+SNG02983,原文是「達成共識」、「達成決議」。

●「巡撫」:SNG02232,「省長」、「省監督」。

●「彼拉多」:字義是「以矛槍為武器」,於西元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間任巡撫,管轄猶太、以土買、及撒瑪利亞。其他文件描述此人為殘酷、專橫的統治者。

◎這裡應該是另一次正式的公會會議,用來認可晚上的臨時會議決定的判決。

◎把耶穌送到彼拉多面前是因為彼拉多是羅馬巡撫,有權力判人死刑,而這些公會成員期盼耶穌被判死刑。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考約 18:31-32

(二)猶大看耶穌被定罪,就後悔,要把錢還給祭司長,後來就出去上吊死了。 27:3-5

●「這時候」:SNG05119,「那時」,此字在馬太的作品中,往往只是一種籠統的說法,不一定在時間上是緊湊的連接。

●「後悔」:SNG03338,「懊悔」,此字指「情緒上的改變」,與新約中常用的「悔改SNG03340」一字不同,此字指「選擇的改變」。

●「三十塊錢」:SNG05144+SNG00694,「三十舍客勒銀子」,是當時一個奴僕的身價,這個價格似相當看不起耶穌,這筆錢大約是工人120天的工資。

●「無辜之人」的血:SNG00121,「無罪的」、「清白的」,聖經中僅出現於太 27:4;27:24

●「你自己承當罷」:SNG04771+SNG03708,原文是「你自己看罷」。

27:4說明了這些宗教領袖的冷血與無情,反正猶大覺得犯罪,那是猶大的事,他應該自己承擔。但在正常情況下,宗教領袖不是要教導、撫慰尋求幫助的人?為他們獻祭?而這些人不但不管猶大的認罪,甚至對於自己把無罪的當成有罪的處理,也沒有任何罪疚感。

●「殿裡」:SNG03485,可能指「聖殿之內祭司們居住的處所」,但也有可能指「聖所和至聖所的部分」。如果是後者,則是猶大不能進去的地區,這就表明猶大真是不顧一切了。

●「吊死了」:SNG00519,「懸樑自盡」,聖經中僅出現於此,也是新約聖經中唯一的一次自殺記載。

◎猶大雖然後悔了,但他並不覺得耶穌還能怎樣,亦即他壓根就不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種說法,因此他就是選擇「吊死」,而不是選擇找耶穌或上帝懺悔(跟彼得不同)。

◎四福音書中僅有馬太記錄猶大的後悔並將錢退還,不過徒 1:18-19也紀錄猶大的死。

(三)祭司長用這三十舍客勒銀子買一塊田來埋葬外鄉人,那塊田稱為「血田」。 27:6-8

●「血價」:SNG05092+SNG00129,「血的價格」、「血的補償」。

●「不可」放在庫裡:SNG03756+SNG01832,「是不合法的」。

●放在「庫」裡:SNG02878,「獻給神的祭物」、「各耳板」,聖經中僅出現於太 27:6可 7:11

●「窯戶」:SNG2763,「陶匠」。

◎「窯戶的一塊田」:實際的意義可能指「屬於某陶匠的田」,或指「陶匠歷來取用黏土,後因黏土用盡而公開出售的土地」。原文中「窯戶(陶匠)SNG02763」是單數型態。

◎此處祭司們根據的經文應該是申 23:18

●「埋葬」外鄉人:SNG05027,「埋葬處」,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這些人在意那些儀文規矩,卻一點也不在意將一個人謀殺的罪惡。

(四)祭司長的舉動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預言。 27:9-10

●「估定」:SNG05091,「評估」、「估價」、「定價」。

●「窯戶」:SNG2763,「陶匠」。

◎這裡應該是應驗了先知撒迦利亞的話亞 11:13,但耶利米的確是買過一塊田地,也曾探訪過窯匠,這段經文也反映了耶 19:1-13的記載。

◎太 27:3-10引亞 11:13說猶大的結局是應驗了耶利米的預言,可能是因為馬太福音中引用了亞 11:12-13耶 32:6-9,而馬太只取耶利米當代表,也有可能馬太認為撒迦利亞這裡是引用耶利米窯戶的用意,所以就以比較有名的先知耶利米為代表。

◎「馬太的解經方式」:一般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但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達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解經法。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也必須藉助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來瞭解作者 要表達的含意,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自己既有的觀念的佐證。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而不是作者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時就應該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式」什麼是「表達出來的思想」,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效法的權威,這是解經者應該盡心力的地方。

十一、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27:11-26

可 15:2-15;路 23:2-4,13-25;約 18:29-19:16

(一)耶穌在羅馬巡撫面前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王。 27:11

●「巡撫」:SNG02232,「省長」,直屬羅馬皇帝的官員,管理羅馬帝國中較不重要的行省。

●「你說的是」:SNG04771+SNG03004,「你說的」。

◎此處顯然耶穌是受到政治性罪名「猶太人的王」的控告。

(二)耶穌不回答所有的控告,以致巡撫覺得非常驚訝。 27:12-14

●「作見證告你」:SNG02649,「對某人作不利的證詞」。

●「甚覺」希奇:SNG03029,「極度地」。

●甚覺「希奇」:SNG02296,「驚訝」、「詫異」。

◎按羅馬法律規定,被控者如果不為自己辯護,應再給他三次機會,使他有機會改變心意,為自己辯護,然後才可以宣判。如果被控者一直不為自己辯護,那法庭就宣告罪名成立。

◎這裡顯然影射賽 53:7的記載「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三)巡撫知道控告耶穌的人的動機,因此想利用節期釋囚的慣例來釋放耶穌。27:15-18

●「有一個常例」:SNG01486,「慣例」、「慣於」。

●「眾人」所要的:SNG03793,「群眾」、「人群」。

●「出名的」囚犯:SNG01978,「惡名昭彰的」、「有名的」。

●「巴拉巴」:亞蘭文原意是「父親的兒子」。原來是作為人名後的描述詞或別號,馬太福音中有些版本作「耶穌巴拉巴」,很可能這個巴拉巴的名字也叫「耶穌」。有些證據顯示這名稱也見於一些拉比的家族,因此巴拉巴也有可能是某著名拉比之子。

●「解了來」:SNG03860,「交予」、「移交」。

(四)巡撫夫人也叫人告訴巡撫不要參與「陷害」耶穌的事。 27:19

●坐「堂」:SNG00968,「法庭」、「裁判席」。

●「義人」:SNG01342,是「無辜、清白之人」的意思。

●「一點不可管」:SNG03367,「沒有一件事」,意思就是要彼拉多「撤銷一切罪名」的意思。

◎傳統上認為彼拉多的夫人叫「克勞蒂亞」,是羅馬皇帝提比留第三任妻子的私生女,是奧古斯都的孫女,彼拉多也可能是因為他的夫人才能獲得巡撫的地位。僅有馬太記載彼拉多的夫人曾經希望巡撫不要參與耶穌的案子。

(五)眾人受祭司長和長老的挑唆,要求巡撫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釘十字架。27:20-23

●「挑唆」眾人:SNG03982,「勸說」、「說服」。

●「除滅」耶穌:SNG00622,「毀滅」。

●「他們都說」:SNG03004+SNG03956,「他們全部都說」、「他們每一個都說」。

●「把他釘十字架」:SNG04717,「釘十字架」。

◎「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而且羅馬的公民不可受此刑,只能用在殖民地的人民。

◎彼拉多多次想要讓群眾放過耶穌,但結果群眾仍然執意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巴拉巴所犯的罪,正好是祭司長們控告耶穌的罪名。然而眾人卻選擇要釋放真正犯作亂叛國罪的人,除掉沒有作亂叛國的人。

(六)比拉多當眾洗手,表明百姓應該自己承擔殺義人的罪,然後順從百姓的要求,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釘十字架。 27:24-26

●說「也無濟於事」:SNG03762+SNG05623,「沒有用」、「沒有幫助」。

●「反要生亂」:SNG00235+SNG03123+SNG02351,「反而更加騷亂」。

◎「洗手」:應該是猶太的風俗申 21:6;詩 26:6,表明自己與耶穌的死無關。

●「罪不在我」:SNG00121+SNG01510,「我是無辜的」。

●你們「承當吧」:SNG03708,「觀看」、「注意」。

◎「你們承當吧」與27:4大祭司和長老們對猶大的回答一樣,僅僅「你」與「你們」的差別。

●「都回答」:SNG00611+SNG03956,「每一個都回答」。

◎「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看到這句話不能不令人想起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的慘狀,這時候隨意講出的話,後果豈真是那麼容易承擔?

●「鞭打」:SNG05417,這是用一種九尾皮鞭來鞭打人的刑罰,這種鞭子尖端藏著鐵塊、骨頭,被鞭打的人會皮開肉爛。猶太人只限制鞭打40下以內申 25:3,不過羅馬政府則不受這種限制。因為鞭打的刑罰過度殘酷,所以羅馬政府下令凡是羅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變成醬狀,骨頭畢露,死狀恐怖。如其他福音書所記載,彼拉多之前就已經鞭打過耶穌,那這一次的鞭打應該是第二次的鞭打,是死刑過程的一部份。

十二、耶穌被兵丁戲弄 27:27-31

可 15:16-20

(一)兵丁讓耶穌穿朱袍帶荊棘冠冕,戲弄嘲諷耶穌。 27:27-30

◎「巡撫的兵」:這些兵並非正規羅馬軍,而是輔助的部隊,徵召自巴勒斯坦四周的非猶太人,直接由巡撫控制。因此這些部隊會比較仇視猶太人。

●「衙門」:SNG04232,「總督府」、「巡撫官邸」。

●全「營」:SNG04686,「古羅馬步兵隊」,約300到600人, 是一個兵團的十分之一。

●朱紅色「袍子」:SNG05511,「軍裝的披風」,聖經中僅出現於太 27:28,31

◎「朱紅色袍子」:一種軍人、軍官、官吏、皇帝所穿的短外衣與披肩。這是由當地一種蟲提煉出來的染料染成的,朱紅色的深度不易分辨,可 15:17,20約 19:2,5就稱之為「紫袍」。

●「打」他的頭:SNG05180,「擊打」,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這是「不斷的打他的頭」。如果耶穌的荊棘冠冕刺是向內的話,那這種動作就是相當殘忍的刑求。

(二)戲弄完了就讓耶穌換上原來的衣服,帶他去釘十字架。 27:31

●「帶」他出去:SNG00520,「強行帶走」、「押走」。

◎因為猶太人不能接受「赤裸」,所以耶穌還穿上衣服去釘十字架,而且當時也不許公開戲弄猶太人,因此耶穌釘十字架時,荊棘冠冕應該也脫掉了。

十三、耶穌被釘十字架 27:32-44

可 15:21-32;路 23:26-43;約 19:17-24

(一)古利奈人西門被兵丁強迫背耶穌的十字架同去各各他刑場。 27:32-33

◎「他們出來的時候」:聖經雖然沒有明說,不過應該是指「出城的時候」,因為可 15:21;路 23:26都說「西門是鄉下來」,因此在城外遇到行刑的隊伍是比較可能的。

●「勉強」:SNG00029,「強迫」、「徵用」、「強迫服勞役」,聖經中僅出現於太 5:41;27:32;可 15:21

●「古利奈」:是當時非洲北部呂彼亞省的重要城邑。

●「各各他」:字義是「頭骨」。

●「髑髏」:SNG02898,「頭骨」。

◎通常犯人要自己背十字架的橫樑到刑場,此木重大約十三到十八公斤,耶穌可能因為受傷太嚴重,以致無力全程背負十字架。

◎背十字架的「西門」的家人,後來成為很好的基督徒。可以參考羅 16:13。而可 15:21說明亞力山大與魯孚應該是馬可福音讀者熟悉的人。這個「西門」被稱為是「古利奈人」,有人認為「西門」這個名字顯出他是猶太人。不過「西門」這個名字雖是猶太人常用的名字(用來翻譯舊約的「西緬」),但是這個名字在古希臘就出現過,他的兩個兒子「亞力山大」與「魯孚」的名字也是猶太人與希臘人都常用的,因此無法以名字為理由說他是猶太人。

(二)耶穌拒喝兵丁給的苦膽酒,兵丁將耶穌釘十字架之後,就抽籤分耶穌的衣服。27:34-36

●「苦膽」:SNG05521,「膽汁」、「苦的東西」,聖經中出現於太 27:34;徒 8:23可 15:23說是「沒藥調和的酒」,馬太一方面用比較廣義的字來描述苦味的來源,也與詩 69:21的記載連結。

●「調和」:SNG03396,「混合」、「參雜」。

◎「苦膽調和的酒」:猶太人根據箴 31:6有個習俗,給那些即將被處決的人喝摻入沒藥或苦膽的酒,使他們對痛的反應比較不敏銳。也有另一種說法是士兵故意用非常苦的酒讓耶穌喝,是要玩弄耶穌。

◎「釘十字架」:犯人的雙手被釘在橫樑上,雙腳被綑或釘在直樑上。柱上另有一塊突出的木頭,可以讓犯人坐上,支撐部份身體重量。只有奴隸與非羅馬公民才能夠被判處此刑罰。

●「拈鬮」:SNG00906+SNG02819,「抽籤」。

◎「拈鬮分衣服」:傳統上十字架的受刑人都是裸身被釘的,所以受刑人的衣服就成為執行人的所得。馬太幾乎逐字引用詩 22:18的七十士譯本經文。

27:36是馬太獨有的記載,大概是要說明耶穌的確是死在十字架上。

(三)耶穌的頭上的牌子寫明他的罪狀是「猶太人的王」,旁邊有兩強盜與耶穌同釘死。27:37-38

●「一個牌子」:SNG00156,「罪狀」、「被控的罪名」、「法律行動的根據」。約 19:20記載這是用希伯來文、希臘文與拉丁文撰寫的。

●「強盜」:SNG03027,「革命份子」、「游擊隊」、「土匪」。

(四)眾人、宗教領袖,甚至是同釘的強盜都譏笑耶穌。 27:39-44

●「譏誚」他:SNG00987,「誹謗」、「嘲罵」、「奚落」。

●「倚靠」神:SNG03982,「信賴」。

●這樣地「譏誚」他:SNG03679,「侮辱」。

◎耶穌在此忍受眾人的諷刺與侮辱,其實他是為這些人死,而這些人居然用各樣的方式讓他身心痛苦....。

◎一般認為耶穌被定十字架有以下的幾個過程:到達各各他太 27:33、不接受苦酒太 27:34、兵丁分衣服 太 27:35、安放耶穌頭上「猶太人的王」牌子太 27:37、與兩個強盜同釘十字架太 27:38、耶穌第一次呼喊「赦免他們」路 23:34、耶穌被路過的人譏笑太 27:39-44、兩個強盜對話路 23:39-43、耶穌第二次呼喊「今日要和我一起在樂園裡」路 23:43、耶穌第三次呼喊「婦人,看啊,這是你的兒子」約 19:26-27、各各他被黑暗籠罩太 27:45、耶穌第四次呼喊「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 27:46、耶穌第五次呼喊「我渴了」約 19:28、耶穌第六次呼喊「成了」約 19:30、耶穌第七次呼喊「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中」路 23:46、耶穌死了太 27:50;約 19:30

十四、耶穌死亡的狀況 27:45-56

可 15:33-41;路 23:44-49;約 19:28-30

(一)中午到下午三點間,遍地黑暗,耶穌在下午三點時,大喊並問上帝為何離棄他。27:45-46

●「午正」:SNG01623+SNG05610,「第六個小時」,指中午十二點。

●「申初」:SNG05610+SNG01766,「第九個小時」,指下午三點。

◎「遍地都黑暗」:應該不是「日蝕」,因為當時正是月圓。而可能因為其他的原因。

●「以利!」:SNG02241,是希伯來文「我的神」的音譯,跟亞蘭文的「以利亞」很接近,所以旁人聽錯了。

●「拉馬撒巴各大尼」:SNG04518,是亞蘭文,「祢已棄絕我」。

◎此處耶穌使用詩 22:1來表達他的痛苦。

◎教會傳統上認為這是耶穌承擔了世人的罪惡而遭上帝憤怒離棄的反應,大概除了這種解釋法,很難有其他的解釋可以合理的說明耶穌在十字架上大聲痛苦呼喊的理由。但耶穌跟天父怎樣「分開」,則是一件我們無法理解的奧秘,可以想像天父一定也很痛苦。

(二)有人以為耶穌正在呼叫以利亞,有人拿醋給耶穌喝,其他人則等著看熱鬧 27:47-49

●「海絨」:SNG04699,「海綿」。

●「蘸滿」:SNG04130,「充滿」。

●「醋」:SNG03690,「酸葡萄酒」、「酒醋」,當時平民和羅馬兵用來提神解渴。

●「葦子」:SNG02563,「蘆葦」。

●「且等著」:SNG0863,意義是「任憑」或「容讓」。

◎此處的行為可參考約 19:28-29,應驗詩 69:21的記載,也可能是一種戲弄的行徑。

(三)耶穌又大聲喊叫就斷氣了,此時聖殿的幔子裂開、地震,有些聖徒復活進入耶路撒冷向人顯現。 27:50-53

●「氣就斷了」:SNG00863+SNG03588+SNG04151,「他捨去了(或交出了)靈魂」。

●「忽然」:SNG02532+SNG02400,「並且,看啊」。

◎「聖殿的幔子」:聖殿共有兩個幔子,一個是用來分隔至聖所與聖所的,另一個則是分隔聖所和院子的幔子。前者用以遮蔽至聖所,平日沒有人進去,只有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贖罪日進去替眾人贖罪。不管哪個幔子裂開,都表達了上帝和世人間的阻隔已經被除去了,或者聖殿的功用已經被廢除,此處的「幔子」是單數型態。

◎根據史學家(約瑟夫等)的記載,西元三十年左右,聖殿的東門無故自行打開,有大光出現,聖殿巨大的樑木突然掉下來,摔成片段。這個記載不一定跟這裡所說的幔子裂開有關,不過也有可能是同一件事。

太 27:51-53的地震和死人復活的事件,都是馬太獨有的資料。不過因為缺乏其他資料,所以我們也無從了解細節。

(四)執行死刑的人看見這些事就非常害怕,認為他們真的殺了神的兒子。 27:54

●「所經歷的事」:SNG01096,「已發生的事」。

●「極其害怕」:SNG05399+SNG04970,「極度驚恐」。

(五)有不少由加利利跟隨耶穌來的婦女遠遠的目睹這一切事情。27:55-56

●「遠遠地」:SNG03113,「自遠處」。

●「服事」他的:SNG01247,「服務」、「供給」、「看顧」。

◎此處的名單包含「抹大拉的馬利亞」、「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就是撒羅米),也是耶穌母親的姊妹」、「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就是耶穌的母親)」。約 19:25還提到一個「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也可能是這個馬利亞。

十五、耶穌的安葬 27:57-61

可 15:42-47;路 23:50-56;約 19:38-42

(一)亞利馬太的財主約瑟去見比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得到比拉多的允許。27:57-58

●「晚上」:SNG03798,「傍晚」,這應該是週五傍晚四點以後了。

●「財主」:SNG00444+SNG04145,「富裕的人」,可能與賽 53:9的預言相關。

●「亞利馬太」:字義是「高處」,是一個猶太市鎮,在耶路撒冷西北約三十公里。

◎當時的死刑犯屍體通常是不埋葬的,只留在野地任其被野獸吞噬,除非獲得羅馬官員的明確許可。約瑟願意去請求一個叛亂份子(至少表面上是這樣的罪名)的屍體,的確是需要相當的勇氣。馬可福音還紀錄彼拉多經過確認耶穌死亡的程序才准許給予屍體可 15:44-45

(二)約瑟用細麻布裹耶穌的身體放在自己的新墳墓中,並封上石頭。27:59-60

●就「去了」:SNG00565,「離開」。

◎當地的墳墓,通常是由一個岩洞做成。屍體則由像繃帶一樣的細麻布條纏繞起來,放在墓穴的架子上。然後墓穴外面封上一塊大圓石,圓石底下有中央微陷溝槽供滾動。一般墳墓的墓石都相當巨大,幾個人的力量無法移動,根據貝撒抄本的資料說耶穌墓前的墓石要大約20個人以上才能移動。

(三)有兩個婦女曾在耶穌的墓前停留。 27:61

●「那個」馬利亞:SNG00243,「另一個」。

◎「那個馬利亞」,約 19:25說這個人是「革羅罷SNG02832的妻子馬利亞」,可能就是路 24:18記載的「革流巴SNG02810」,也就是在以馬忤斯遇見復活耶穌的兩人之一。

◎由於這兩個婦女曾經在耶穌的目前停留一段時間,所以這些婦女不會走錯墳墓。

十六、看守墳墓 27:62-66

◎這段也是馬太獨有的資料,應該主要是因為馬太的讀者是猶太人,他們能接觸到許多猶太人的資訊與謠言,因此馬太需要詳細描述看守墳墓的事件。

(一)公會的成員去見彼拉多,要求彼拉多派人看守墳墓以防門徒偷屍。 27:62-64

●「預備日」:SNG03904,「預備」。

●「大人」:SNG02962,「主」、「主人」、「大人」。

●「誘惑人的」:SNG04108,「騙徒」、「欺騙者」。

●「把守妥當」:SNG00805,「看守」、「防守」。

●「更利害了」:SNG05501,「更壞」、「更糟」。

太 27:62記載這一天是安息日,而且還是逾越節的安息日,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居然違反規定來見彼拉多,做工處理衛兵事宜。當然他們還是可以用「沒有走超過允許的路」、「沒有進入彼拉多官邸」來當藉口,但實際上他們是已經「做工」了。

(二)彼拉多准他們,給他們兵丁去看守墳墓。 27:65-66

●「你們有看守的兵」:SNG02192+SNG02892,「擁有一隊衛兵」。此處原文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命令語氣,彼拉多要公會成員帶羅馬衛兵去看守。另一種是直說語氣,彼拉多准許公會成員用自己可以控制的聖殿警衛去看守。

●「盡你們所能的」:SNG05613+SNG3608a,「就你們所知道的」。

●「封了」石頭:SNG04972,「封印」,應該是用繩索及蠟封的印鑑,把蓋住墳墓的圓形大石封住。